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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的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建立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加强土地流转服务,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着力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模式、利用方式及利益分配机制,支持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或者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方式,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采取置换或实施“新居工程”、自主购房等办法,鼓励无劳动能力和进城务工的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流转承包地”,进入城镇或农村新型社区居住。加快农村集体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和地上建(构)筑物物权及附着物抵押信贷模式,推动农村集体土地资本化,增强农民土地融资能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加快相关配套改革,促进林地科学管理流转。 (四)推进城乡一体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按照“简政放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思路,将执行、服务、监管等职责的重心下移到县区,增强县区统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科学界定乡镇职能,合理划分县乡事权,在不突破现有人员编制的情况下,进一步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就业、社保、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等服务机构;打破现有行政区划界限,全面推进小城镇改革和发展,增强小城镇辐射带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河西堡镇计划单列管理体制。开展村级综合改革试验,在有条件的行政村分离村级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在城郊村组稳步推进“村改居”工作;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促进村级事务管理模式向城镇社区管理模式转变,大力实施农村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在村一级建立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管理工作站,增强农村社区的服务、稳定和保障等功能。2010年金川区完成城中四村“村改居”,到2012年,永昌县全部完成农村社区建设,全市80%以上的农村社区达到规范化社区创建标准。 (五)推进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健全市、县区、乡镇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公共体制,建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相适应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按照综合预算和基本支出优先保障的原则,对乡镇公用经费的定额管理实行分类和最低保障标准。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激励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市、县区每年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逐步形成财政投入向“三农”倾斜的稳定增长机制。力争在2-3年内,财政投入“三农”的增长幅度不低于10%。 (六)推进城乡一体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改革城乡规划脱节的管理制度,把城乡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规划,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城乡一体发展的各项规划,建立各类定位清晰、功能互补、衔接有序的规划体系,做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三规合一”。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依据市域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分,坚持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小城镇规划建设为抓手,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朱王堡镇与水源镇,永昌县城、城关镇与东寨镇,六坝乡与南坝乡,西河焦家庄、新城子和红山窑三个乡镇整体统一规划建设,宁远堡镇四个城中村纳入市区,双湾镇走城郊型小城镇发展的路子,将河西堡镇建成西北工业强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小城镇集群,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在空间上的高效组合,加快人口向中心城区、中心镇、中心村集中,不断提高小城镇集聚程度和建设水平。到2011年,编制和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实现市域范围内的各类规划全覆盖。按照“规划权上收、管理权下放”的原则,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模式,加强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区规划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逐步形成“覆盖城乡、集中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实施动态评价机制,根据规划实施评价情况,依法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适时进行调整,以适应统筹城乡发展的实际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