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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和“一事一议”制度,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机制,推广“党员旁听制”和“党员议事会”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议事决策机制。坚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中进行协商。推行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乡(镇)党委和政府会议制度。建立统筹城乡发展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群众参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决策前征求意见、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县(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决策听证制度。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落实民主监督制度,深化村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科学考核、社会评价制度,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履行党建责任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完善评人与评事相结合的社会评价办法。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强化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推行党务公开。完善县(市、区)、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和党代表提案制度,探索推行县(市、区)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拓宽党代表发挥作用渠道。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充分发挥所在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强化民主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务政务和公益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制度。 4、建立城乡一体的户籍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按照公民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将公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进一步完善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户口迁移准入制。探索实施按居住地划分的人口统计制度,进一步简化户口办理程序。完善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各项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与户籍制度改革配套衔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城乡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以“按需对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原则,推行村村联建、村企联建、村社联建、部门村庄联建等新形式,使党组织作用覆盖到城乡经济社会各个角落、各个方面。完善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互帮互助网络,健全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互帮互助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结对共建、互帮互助体系,推动城乡基层党建资源共享。完善城乡干部、人才培养锻炼、交流互动机制,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探索建立动态反映、灵便快捷、城乡一体的党员干部动态管理方式和开放透明的党员监督机制以及党员教育机制,为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组织保障。完善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包户和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制度,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渠道。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党的农村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三个集中,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 1、强力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促进新型工业化。坚持品牌引领、集聚发展,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发展,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做大做强产业支撑。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采取一园多区和工业房地产等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工业园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立和完善工业集中发展引导机制,继续整合全市现有工业园区,进一步促进工业向园区集聚,形成产业规模效应。大力实施“兴工强市”战略,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做强做大品牌企业,拓展和延伸产业链,辐射和带动全市工业发展。坚持全民创新创业,加快发展非公经济。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建设生态园区。大力发展商贸、交通、物流、金融、会展和中介等生产性服务业,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稳妥推进农民向城镇集中,促进新型城镇化。完善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中心村一体化的规划建设体系,完善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鼓励发展房地产业,打造创业宜居的区域现代化中心城市,增强中心城市对县(市)、乡(镇)和村庄的辐射带动作用;集约发展县城和重点镇,把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成为人口、产业、市场的集聚点和城乡的连接点,吸引农民梯度向城镇集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步伐,高质量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引导农民从零星小村向大村集中、大村向居民区转变、发展。实施积极的政策支持,形成农民向城镇集中的“低成本进入、低成本发展”新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