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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经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 目 录 前 言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1:5万土地利用数据缩编技术指标 4.1 数学基础 4.2 定位要素 4.3 地貌 4.4 交通运输用地 4.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4.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4.7 地类图斑 4.8 零星地类 4.9 行政界线 4.10 基本农田要素 4.11 注记 5 1:1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 5.1 数学基础 5.2 定位要素 5.3 地貌 5.4 交通运输用地 5.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5.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5.7 地类图斑 5.8 零星地类 5.9 行政界线 5.10 基本农田要素 5.11 注记 6 1:25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 6.1 数学基础 6.2 定位要素 6.3 地貌 6.4 交通运输用地 6.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6.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6.7 地类图斑 6.8 零星地类 6.9 行政界线 6.10 基本农田要素 6.11 注记 7 1:5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 7.1 数学基础 7.2 定位要素 7.3 地貌 7.4 交通运输用地 7.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7.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7.7 地类图斑 7.8 零星地类 7.9 行政界线 7.10 基本农田要素 7.11 注记 8 1:10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 8.1 数学基础 8.2 定位要素 8.3 地貌 8.4 交通运输用地 8.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8.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8.7 地类图斑 8.8 零星地类 8.9 行政界线 8.10 基本农田要素 8.11 注记 9 1:400万土地利用数据综合缩编技术指标 9.1 数学基础 9.2 定位要素 9.3 地貌 9.4 交通运输用地 9.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9.6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9.7 地类图斑 9.8 行政界线 9.9 基本农田要素 9.10 注记 前 言 为规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体系,保证系列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制定《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对本规范的未尽事宜制定补充规定,但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并须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武汉大学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刘耀林、温明炬、韩永顺、张炳智、孙毅、李万东、曾珏、焦利民、高莉、辛丽璇、李琪、吴明辉、杨祝辉、杨淳惠、汪莹、刘中秋、周莲芳、梁耘、曾巍、霍淼、牛春盈、白晓飞。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缩编技术指标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由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查成果数据库(1:1万)逐级综合缩编到1:5万、1:10万、1:25万、1:50万、1:100万、1:400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的技术指标,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范围内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核查成果数据综合缩编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本规范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规范性文件均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规范性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7941.1 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 gb/t18315 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 gb/t 18316 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评定 gb/t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7929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5791-93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td100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td1003-94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省级汇总技术规程 td/t1016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td/t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