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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2010年第56号公告
【颁布时间】 2010-09-21
【实施时间】 2010-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169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商务部2010年第56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反倾销案终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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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整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规定,为公平合理比较,调查机关对该公司影响价格可比性的调整项目逐一进行了审查。
  (1)正常价值部分
  经初裁后的实地核查,调查机关决定在终裁中接受该公司提出的内陆运费、和信用费用的调整主张。
  对于在初裁中未接受的担保费用和广告费用的调整项目,调查机关经进一步调查后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这两项费用与销售定价直接相关,因此,决定维持初裁决定。
  对于在初裁中未接受的佣金调整,调查机关经进一步调查认为,该佣金并没有实际发生,只是公司虚拟贸易水平不同而进行的人为调整,因此,决定维持初裁决定。
  对于在初裁中未接受的增值税调整,调查机关经进一步调查认为,增值税为价外税,两国增值税税率的不同不会对公平比较产生影响,因此,决定维持初裁认定。
  (2)出口价格部分
  经初裁后的实地核查,调查机关决定在终裁中接受该公司关于内陆运费、信用费用、佣金、国际运费、国际保险费用、港口装卸费用、报关代理费用等调整。
  通过实地核查调查机关发现,位于第三国(地区)的关联贸易商决定对中国的出口定价并承担港口物流工作,为体现与内销在同一贸易水平的公平比较,调查机关决定在终裁中增加调整关联贸易商发生的间接费用和利润。
  对于在初裁中未接受的广告费用调整和信用费用负值的调整项目,调查机关经进一步调查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这些费用与销售定价直接相关,因此,决定维持初裁决定。
  其他泰国公司
  对于其他未应诉未提交答卷的泰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做出有关倾销及倾销幅度的裁定。
  (二)价格比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对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和正常价值,考虑了影响价格的各种可比性因素,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了比较。调查机关在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基础上,将应诉公司的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在出口国出厂价的基础上予以比较。在计算倾销幅度时,调查机关将加权平均正常价值和加权平均出口价格进行比较,得出倾销幅度。
  (三)倾销幅度。
  经过计算,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分别为:
  
  

印度尼西亚公司

 

1

印度尼西亚希杰集团

(pt. cheil jedang indonesia)

6.3%

2

麒麟味元食品公司

(pt. kirin miwon foods)

6.9%

3

其他印度尼西亚公司

(all others)

29.7%


  
  

泰国公司

 

1

味之素(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ajinomoto co., (thailand) ltd.)

4.8%

2

其他泰国公司

(all others)

29.7%


  五、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
  (一)累积评估的适当性。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九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在考察了相关证据后认为:
  1.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幅度和进口量不属于微量或可忽略不计
  调查期内,来自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占国内总进口量的比例均超过3%,且被诉倾销幅度均在2%以上。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九条规定,不属于法律规定微量或可以忽略不计的范围。
  2.被调查产品之间以及被调查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相互竞争,且竞争条件基本相同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之间及被调查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了调查。虽然被调查产品之间及被调查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在某些工艺流程阶段存在一定差别,但它们之间基本的物理特征和化学特性无明显区别,产品外观、包装、用途、销售渠道、销售市场区域、客户群体、消费者和生产者的评价等方面基本相同,价格总体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具有可替代性,在国内市场上同时出现,存在相互竞争关系,竞争条件基本相同。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调查机关认定,对被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的影响进行累积评估是适当的。
  (二)被调查产品进口量及所占国内市场份额。
  1.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
  现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来自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2005年为1451.79吨;2006年为3229.09吨,比2005年增长122.42%;2007年为5746.08吨,比2006年增长77.95%;2008年1-9月为1943.82吨,比上年同期下降56.91%。2005年-2007年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年平均增长98.95%,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2008年1-9月,被调查产品进口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仍超过调查期初2005年全年的进口数量。上述数据表明,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进口量总体呈上升趋势。
  2.被调查产品在国内市场所占的份额
  现有证据显示,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2006年比2005年上升25.69个百分点,2007年比2006年上升8.40个百分点,2008年1-9月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上述数据表明,2005年-2007年,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较大,且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2008年1-9月,被调查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与上年同期相比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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