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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40号公告
【颁布时间】 2010-12-01
【实施时间】 2011-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3082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40号公告--《关于修订玩具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一)

[接上页]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7.1 应建立和保持不合格品的文件化控制程序,程序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评审和处置的方法,以及必要时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

  7.2 对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应按检验文件要求重新检验。

  7.3 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建立认证产品一致性的文件化控制程序,确保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应在下述几个方面进行一致性控制,以确保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1)认证产品的铭牌、说明书和包装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和型号、适用年龄、警示说明。

  2)认证产品的结构,包括外观及颜色。

  3)认证产品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

  4)认证产品的结构、关键原/辅材料、零部件的变更受控。任何可能影响与认证标准要求和型式试验样机一致性的产品变更,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附表1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

  

产品类别

必备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清单

儿童

自行车

生产设备

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气动、电动或手动)、扭力扳手。适用时还应有:轮辋校正设备、充气泵、零部件加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

检验设备

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扭力计(可读数的扭力扳手)、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百分表(连座)、钢卷尺、测试圆杆(φ6mm)、秒表、专用塞尺(2mm、25mm)

儿童

三轮车

生产设备

装配线、装配工具(气动、电动或手动)。适用时还应有:零部件加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

检验设备

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可读数的扭力扳手)、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测试圆杆(φ5mm、φ12mm)、秒表、r6.3mm倒圆半径规。

儿童推车

生产设备

铆接设备、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缝纫机、零部件加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

检验设备

检针机、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含拼缝钳)、卡尺、钢卷尺、秒表、测试圆杆(φ5mm、φ12mm、φ25mm、φ45mm)、靠背角度测量仪。

婴儿

学步车

生产设备

装配线、装配工具。适用时还应有:缝纫机、铆接机、零部件加工设备。

检验设备

检针机、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含拼缝钳)、卡尺、钢卷尺、测试圆杆(φ5mm、φ12mm、φ3mm)、秒表、专用塞尺(25mm)。

玩具

自行车

生产设备

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零部件加工设备、专用喷涂设备/器具。

检验设备

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测试圆杆(φ3mm、φ5mm、φ6mm、φ12mm)、秒表。

电动童车

生产设备

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塑胶成型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喷涂设备/器具。

检验设备

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万用表、测试圆杆(φ3mm、φ5mm、φ6mm、φ12mm)。

其它玩具车辆

生产设备

装配线、装配工具/工位器具。适用时还应有:零部件加工设备、专用喷涂设备/器具。

检验设备

小零件试验器、扭力计、推拉力计及配套夹具、卡尺、钢卷尺、测试圆杆(φ3mm、φ5mm、φ6mm、φ12mm)、秒表。



  

  附表2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附表2-1:儿童自行车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no.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

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锐利边缘

有无危险锐利边缘

2 

突出物

外露突出物、突出物禁区

3 

有关安全的紧固件的紧固和强度

连接螺钉、锁紧装置紧固性

4 

制动系统

是否按要求安装制动系统

5 

闸把的位置

前、后闸把安装的正确性

6 

闸把尺寸

 

 

7 

线闸部件

制动系统是否操纵灵活、无阻滞,并具有合适的紧固闸线的螺钉及闸线尾端保护套

8 

车闸调整

 

 

9 

手闸(强度)

 

 

10 

脚闸(强度)

 

 

11 

手闸性能试验

 

 

12 

脚闸性能试验

 

 

13 

把横管

 

 

14 

把横管的管套

把套安装是否牢固、到位

15 

把立管

把立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

16 

车把部件扭矩、静负荷试验

 

 

17 

车架/前叉组合件

 

 

18 

(车轮)转动精度与间隙

 

19 

车轮夹持力

 

 

20 

脚蹬的脚踩面

符合标准要求

21 

脚蹬间隙

 

 

22 

(鞍座)极限尺寸

 

 

23 

鞍管

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

24 

链罩

 

 

25 

(平衡轮)尺寸

 

 

26 

平衡轮负荷试验

 

 

27 

说明书

是否附有一套符合标准要求的说明书

28 

标记

车体上是否附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记



  注:

  (1)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附表2-2:儿童三轮车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no.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

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机械强度

 

 

2 

锐利边缘、尖端

有无危险锐利边缘、尖端

3 

外露突出物

a.、b.区域内有无突出物

4 

挤夹点

 

 

5 

小零件

 

 

6 

连接紧固件

连接紧固件是否牢固

7 

防护罩帽

外露突出物的防护罩帽是否牢固

8 

把立管插入深度标记

把立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

9 

把横管

 

 

10 

把横管两端

把套是否安装牢固、到位

11 

把立管夹紧装置

 

 

12 

鞍管插入深度

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

13 

冲击强度

 

 

14 

靠背结构牢固性

靠背是否安装牢固

15 

辅助推杆强度

辅助推杆是否安装牢固

16 

脚蹬结构

 

 

17 

脚蹬离地高度

 

 

18 

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

是否将一套符合标准的使用说明置于便于识别的部位,车体和包装上是否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签



  注:

  (1)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附表2-3:儿童推车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no.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
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材料质量

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

2 

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3 

阻燃性

 

 

4 

外露的开口管子

保护装置是否安装牢固

5 

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

 

 

6 

边缘和尖端

有无危险锐利尖端、危险锐利边缘及突出物

7 

小零件

可触及区域内不可拆卸的小零件是否安装牢固

8 

突出物

突出物的保护是否有效

9 

机械部件的连接

 

 

10 

卧兜和座兜连接在车架上的装置

可拆卸卧兜和座兜的安装锁定装置是否有效

11 

手把强度

 

 

12 

制动装置

制动装置的有效性

13 

折叠锁定装置

折叠锁定装置的有效性

14 

束缚系统

安全带及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15 

车轮的强度

 

 

16 

动态耐久性试验

 

 

17 

撞击强度

 

 

18 

静态强度

 

 

19 

塑料包装袋和软塑料薄膜

 

 

20 

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

是否将一套符合标准要求的使用说明置于便于识别的部位,车体和包装上是否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签



  注:

  (1)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附表2-4:婴儿学步车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no.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

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材料质量

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

2 

特定可迁移元素最大限量

 

 

3 

木制部件

木制部件是否光滑,无裂缝、木刺或其他类似缺陷

4 

危险夹缝及孔、开口

有无可触及危险夹缝及孔、开口

5 

弹簧

相邻弹簧螺旋间的间隙大于3mm的弹簧是否有效保护

6 

突出物

有无外露的开口管子等突出物

7 

可触及部件

有无危险的锐利尖端、锐利边缘,不可拆的小零件是否安装牢固

8 

绳索/弹性绳等绳状物

 

 

9 

锁定、折叠和框架调节装置

锁定、折叠和框架调节装置的有效性

10 

挤夹、剪切

有无5mm~12mm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11 

胯带宽度

 

 

12 

座位

 

 

13 

学步车脚轮

 

 

14 

框架离地距离

 

 

15 

防撞间距

 

 

16 

静态强度

 

 

17 

动态强度

 

 

18 

碰撞强度

 

 

19 

阻燃性能

 

 

20 

用于包装或学步车上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

 

 

21 

标志

车体上是否附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记

22 

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

是否将一套符合标准要求的使用说明置于便于识别的部位,车体和包装上是否有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签



  注:

  (1)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附表2-5:玩具自行车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no.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

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材料质量

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

2 

小零件

小零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

3 

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4 

金属玩具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5 

模塑玩具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6 

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

是否存在外露的危险锐边和毛刺

7 

可触及的锐利尖端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尖端

8 

突出物

突出物是否有效保护

9 

金属丝和杆件

 

 

10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

 

 

11 

铰链间隙

 

 

12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13 

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有无5mm~12mm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14 

乘骑玩具的传动链和皮带

 

 

15 

弹簧

 

 

16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超载要求

 

 

17 

制动装置

 

 

18 

使用说明

车体上是否有警示说明

19 

鞍座最大高度

鞍管插入深度是否大于插入标记尺寸

20 

制动要求

 

 

21 

标识和使用说明

是否有符合标准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22 

燃烧性能 一般要求

 

 



  注:

  (1)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附表2-6:电动童车工厂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no.

检验项目

过程检验

确认

检验

检验内容

检验

1 

材料质量

目视材料是否清洁无污染

2 

小零件

小零件部件是否安装牢固

3 

小球

 

 

4 

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5 

金属玩具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6 

模塑玩具边缘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边缘

7 

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

有无外露的危险锐边和毛刺

8 

可触及锐利尖端

是否存在危险锐利尖端

9 

突出物

突出物是否有效保护

10 

金属丝和杆件

 

 

11 

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和塑料薄膜

 

 

12 

带有折叠机构的其它玩具

 

 

13 

铰链间隙

 

 

14 

刚性材料上的圆孔

 

 

15 

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有无5mm~12mm活动部件间的间隙

16 

乘骑玩具的传动链和皮带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7 

弹簧

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18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稳定性

 

 

19 

乘骑玩具和座位的超载

 

 

20 

制动装置

是否安装有符合标准的制动装置并能正常动作

21 

电动童车的速度要求

 

 

22 

带有热源的玩具

 

 

23 

输入功率

 

 

24 

正常工作温升

 

 

25 

短路试验

 

 

26 

温控器短路试验

 

 

27 

锁定运动部件试验

 

 

28 

外接额外电源试验

 

 

29 

电气故障试验

 

 

30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

 

 

31 

耐潮湿

 

 

32 

室温下的电气强度

 

 

33 

结构

 

 

34 

软线和电线的保护

 

35 

元件

 

 

36 

螺钉和连接

 

 

37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38 

耐热和耐燃

 

 

39 

标识和使用说明

是否有符合标准规定的标识和使用说明

40 

燃烧性能 一般要求

 

 

41 

特定元素的迁移(除造型粘土和指画颜料)

 

 



  注:

  (1)过程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2)确认检验应按标准规定进行,最小频次为每单元1次/年,每次至少对1个型号的产品进行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时,如工厂不具备测试能力,可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进行。

  (3)“√”表示应进行检验,适用项目依据认证标准确定。如被检产品涉及本表中未列明的技术要求和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也应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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