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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十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重视解决好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妥善处置各种事端。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管理,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十章 抓好组织实施 本《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全省今后一个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必须建立健全实施机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提出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把组织实施《教育规划纲要》与制定“十二五”规划、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到实处。 《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综合评价和考核体系。要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教育规划纲要》的落实情况要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对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环境。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广泛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教育规划纲要》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