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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发[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2-17
【实施时间】 2011-02-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461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接上页]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教育仍然存在诸多薄弱环节。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学前教育发展相对滞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待深入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仍较薄弱,高等教育质量仍需提高。教育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保障教育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需要进一步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安徽科学发展、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的关键时期,必须把经济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的轨道上来,必须大力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继续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必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的强烈愿望。强国必先强教,兴皖必先兴教。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欠发达地区要实现赶超发展,就必须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战略作用,必须强化教育和人才的先导性支撑。这是普遍规律,也是唯一选择。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推进科教兴皖和人才强省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充分认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是政府的神圣职责;充分认识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动教育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部分 总体战略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实施科教兴皖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整体功能,进一步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教育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强省。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教育优先发展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积极性,共同担负起教育下一代的责任。

  

  育人为本。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平等接受良好教育机会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坚持因材施教,为多样化、个性化、创新型人才成长提供良好环境和机制。

  

  改革创新。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教育活力,使教育发展更加符合时代发展潮流,更加符合科学发展的需要,更加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殷切期盼。鼓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皖北地区的教育改革大胆实践,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增强学校与社会的互动,探索新形势下的开门办学,发挥教育服务社会功能。

  

  统筹协调。统筹科技、教育、人才发展战略,实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合理调整教育布局,实现教育与城镇化建设和人口变化相协调。统筹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促进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全社会要共同促进教育公平。

  

  提高质量。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摆在各级各类教育更加突出位置。树立科学的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教学内容方法,注重内涵发展,鼓励特色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水平。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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