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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协同配合单位: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成员单位。 2. 优化煤炭行业内部结构,鼓励煤炭企业大力发展与煤炭紧密相关的煤炭采掘洗选设备、煤矿安全设备、煤矿环保设备、煤基化工、煤炭物流等产业,不断提高非煤产业比重。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 3. 突出抓好煤矿的安全管理。 (四)省安监局(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的工作 1. 进一步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的安全隐患。 协同配合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 进一步完善十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12个行业118条安全生产规定。 协同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煤炭厅、省质监局、省旅游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农机局、山西煤监局、省电力公司。 3.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协同配合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煤炭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农机局、山西煤监局。 4. 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太原铁路局、省电力公司。 (五)省国防科工办牵头的工作 抓好全省军工、民爆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六)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的工作 落实好国家及我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城联社、省国税局、山西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七)省城联社牵头的工作 继续推进集体企业改革。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九、陈永奇秘书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省人民政府日常政务、政府法制、机关事务、应急管理等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 1. 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太原铁路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 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协同配合单位: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及各直属机构。 (二)省机关事务局牵头的工作 1. 搞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协同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 推进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货币化补贴、省直机关住房建设工作。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