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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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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省物价局牵头的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价格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省粮食局、省供销社、省工商局、省旅游局等。

  

  (八)省决策咨询委办公室(省发展研究中心)牵头的工作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社会决策评估机制。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省直单位。

  

  五、张平副省长负责的工作

  

  协助省长抓好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一)省教育厅牵头的工作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幼儿入园难的问题。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3. 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农村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由500元、300元提高到600元、400元。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4. 抓好普通高中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和各市人民政府。

  

  5. 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两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各市人民政府。

  

  6. 切实解决好制约高等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实施高校危房改造,加快推进职业技术学校等项目建设。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文物局、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安监局、省地震局和太原市人民政府、晋中市人民政府。

  

  (二)省科技厅牵头的工作

  

  1.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煤炭清洁生产利用、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减排以及循环经济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

  

  2. 组建山西省工业技术研究院,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协同配合单位: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太钢集团公司、太重集团公司、潞安矿业公司、兰花煤业公司、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南风化工公司、经纬机械公司、同煤集团公司、阳泉煤业集团公司、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司。

  

  3. 积极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

  

  协同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等有关单位。

  

  (三)省文化厅牵头的工作

  

  1. 实施文化强省战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培育发展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

  

  协同配合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2.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两年实现农村文化活动场所全覆盖。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

  

  3. 加大文化精品创作力度。

  

  4. 加快文艺院团的改制,积极推进山西省演艺集团组建工作。

  

  协同配合单位: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四)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共同牵头的工作

  

  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力度。

  

  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广电局、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局、省外事侨务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五)省广电局牵头的工作

  

  1. 发展广播影视事业。

  

  2. 积极推进山西广电传媒集团、山西广电信息网络集团、山西影视集团组建工作。

  

  (六)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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