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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晋政发[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60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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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

  

  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4. 统筹协调推动农村新的“五个全覆盖”工程。

  

  协同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5. 大力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以煤炭、焦炭、钢铁等大宗商品为依托,规划建设一批涵盖保税、仓储、加工、集运、商贸、金融服务在内的现代物流枢纽和大型物流园区,支持侯马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等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省国税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太原铁路局、太原海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6. 全力实施《山西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把循环经济作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主要手段,作为新产业、新项目的准入门槛,作为资源配置的优先领域,推动资源循环式利用、产业循环化发展。

  

  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统计局、省质监局、省国土厅、省煤炭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

  

  7. 落实好支持太原率先发展的园区发展和污染企业搬迁等政策措施,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切实增强省会城市的带动力。

  

  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和太原市人民政府。

  

  8. 优化气源布局,加快管网建设,推进煤层气、焦炉煤气、煤制天然气和过境天然气“四气合一”。

  

  协同配合单位:省国资委、省国土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

  

  9. 健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协同配合单位:省法制办、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煤炭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信访局、太原铁路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市人民政府。

  

  10. 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协同配合单位:山西证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保监局等有关单位。

  

  11. 启动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抓紧制订并落实好各项实施方案,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在相关领域有突破性进展。

  

  协同配合单位:省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

  

  12. 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

  

  协同配合单位: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

  

  13. 支持开展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协调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

  

  协同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运城市人民政府、临汾市人民政府。

  

  14. 积极倡导绿色消费,推进社会领域节能。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

  

  15. 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和智能电网建设。

  

  协同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山西电监办、省国际电力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

  

  16. 积极发展新型材料工业,重点发展钕铁硼、铝镁合金、纳米材料等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功能材料。

  

  17. 加快发展现代煤化工,积极开展潞安540万吨煤制油以及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等项目的前期工作。

  

  协同配合单位: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18. 落实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服务业协调发展。

  

  协同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商局、省旅游局、山西银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

  

  19. 继续深入推进“2+10”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工程,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协同配合单位: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厅、省扶贫开发办和各市人民政府。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的工作

  

  1. 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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