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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教育厅(教委),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教育局、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精神,继续推动全民健身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以下简称“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注青少年体育的氛围,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将于2011年7月27日-30日在山东省青岛市联合举办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活动。该活动是自2006年推行“阳光体育运动”以来,首次举办的集“阳光体育运动”展示、青少年体育竞赛、论坛研讨、文化交流四大内容于一体的大型青少年体育活动。 现将相关活动规程和日程安排下发各单位,希望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准备,确保活动顺利举行。 附件:1.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 2.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日程安排 3.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竞赛规程(一)至(六) 4.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报名表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发展指导处 徐 杰 电话:(010)87182347,87182342(传真) 联系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研所青少年体育研究和发展中心 惠陈隆 电话:(010)87182616(传真) 联系人: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 陈智勇 电话:(010)51288227转608 官方网站:youth.sports.qq.com 组委会邮箱:youthsport@vip.qq.com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1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 山东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中国奥委会市场开发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1年7月27日-30日,山东省青岛市 五、参加单位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为组队单位,以各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为单项参赛单位 六、活动内容 (一)体育比赛 主项:五人制足球、三人制篮球、跳绳、踢毽 兼项:阳光接力跑、校园定向跑 (二)大课间体育活动展示 选取在广大学生中喜闻乐见,具有时尚性、文化性和民族性等特征的体育活动,进行集中展示和体验,包括:校园集体舞、武术操、帆船等。 (三)论坛 明确青少年体育事业的发展战略,研讨青少年体育发展的实际案例,并开展科学研究成果交流活动。 (四)奥林匹克文化交流 1.文艺晚会暨闭幕颁奖晚会 2.奥运明星互动环节 邀请知名的奥运体育明星和教练参加此环节,以加强与学生们的互动,并开设篮球广场、足球公园、五洞高尔夫和少儿趣味田径等体验区。 3.奥林匹克文化历史巡游 充分展示青岛的08奥运会文化遗产,结合奥林匹克文化精神的传播,对奥林匹克历史及文化理念进行集中展示,让学生们深入了解和体会青岛的奥林匹克文化魅力。 4.“我心中的奥林匹克”全国青少年体育摄影、诗歌、书法展 旨在引导广大青少年发现体育之美,寻找奥林匹克精神和文化内涵,体会参与体育之快乐。面向社会进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的特点与优势,和专家审议相结合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将给予集中展示,获奖学生代表将受邀作为本次活动的特邀嘉宾,参与相关工作,并针对本次活动进行创作。详细的作品征集和评选办法发布在本次活动的官方网站youth.sports.qq.com上。 七、参加办法及范围 (一)体育比赛项目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报名参加。 (二)大课间体育展示项目由组委会单独邀请参加。 (三)论坛参加办法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四)文化交流的安排由组委会另行通知。(请各代表队提前组织一个节目,以便在晚会上进行交流表演。) 八、竞赛项目规程 竞赛项目规程见附件3。 九、比赛项目组队的规定 以省(区、市、生产建设兵团)为组队单位,每队25人,其中领队1名(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或教育厅的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人担任),教练员4人,运动员20人。运动员中参加五人制足球比赛的7人(男、初中组,来自体育传统校),参加三人制篮球比赛的4人(男、高中组,来自体育传统校),参加跳绳比赛的5人(其中包括3名女运动员),参加踢毽比赛4人(其中包括2名女运动员)。以上比赛项目为主项,参加每一个主项的运动员需来自同一个学校,一个学校只允许报名参加一个比赛项目,并以学校为项目的基本参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