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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07-28
【实施时间】 2011-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7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1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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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8)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盈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方向,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降低群众就医负担。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

  

  4.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促进就业长效机制,大力促进农民就业。

  

  工作任务:

  

  (1)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2)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

  

  (3)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

  

  (4)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就业和创业培训。

  

  (5)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渠道。

  

  (6)引导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扩大劳务输出规模。3

  

  (7)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各类群体创业的扶持力度。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农业厅、扶贫办、残联配合。

  

  5.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工作任务:

  

  (1)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制度。

  

  (2)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工作。

  

  (3)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孤儿供养制度为基础,以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司法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制度为补充,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4)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牵头,省财政厅、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厅配合。

  

  6.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缩小残疾人和健全人生活水平差距,提升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工作任务:

  

  (1)加大扶持力度,推进全省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建设。

  

  (2)重点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动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3)加大特殊教育工作支持力度,筹备建设一批专门性的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河南省特殊教育学院。

  

  (4)加大实施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制度的力度。

  

  (5)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全省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

  

  (6)制定和实施河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责任单位:省残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民政厅、卫生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口计生委、扶贫办配合。

  

  (八)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抓住产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坚持对内对外开放并举、扩大总量与提高质量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加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1.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全面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建立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建设中原经济区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政府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完善财政省直管体制,理顺工商、税务、质监、国土资源、环保等垂直管理部门的条块关系。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社会中介组织改革,消除中介机构行政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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