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87号
【颁布时间】 2011-07-28
【实施时间】 2011-07-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7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加大客货运航线开发力度,着力培育日本、韩国、东南亚、欧美等国际航线,打造“郑州中转”服务品牌,到2015年,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年旅客、货邮吞吐量分别达到2000万人次和28万吨,初步建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内航线中转换乘中心和国际货运集散中心。

  

  (4)改造提升洛阳、南阳机场,努力扩大运输规模。建成商丘、明港军民合用机场,推进鲁山、豫北机场建设。

  

  责任单位:省民航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等相关机场及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

  

  5.加快水运、管道和邮政建设。积极发展水运,加快推动油气管道建设,进一步完善邮政基础设施。

  

  工作任务:

  

  (1)积极发展水运,加快淮河、沙颍河、涡河、沱浍河航运开发,建成淮河息县至淮滨至望岗段、沙颍河漯河至周口段、涡河、沱浍河航运开发工程,开工建设沙颍河平顶山至漯河段航运开发工程和周口至省界段升级改造工程,推进贾鲁河综合治理和航运开发,2015年全省形成四条直达华东地区的水上通道。

  

  (2)强力实施“气化”河南工程,加快油气管道建设,完善相应配套基础设施,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调配有序、保障供给、安全运营的管道运输网络,五年新增油气长输管道5000公里左右。

  

  (3)完善邮政基础设施,全面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建设和信报箱建设,推进快递区域分拨中心和快速干线网络建设,提升邮政服务水平。责任单位:水运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和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管道、邮政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邮政管理局和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

  

  (五)重点地区发展。抓两头、带中间,针对不同类型区域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加快推进重点地区发展。

  

  1.加快推进中原城市群发展。强化中心城市带动,坚持向心布局、集群发展,加强分工合作,推进交通一体、产业链接、服务共享、生态共建。

  

  工作任务:

  

  (1)提升中原城市群的辐射带动能力。依托郑州核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完善功能,以大带小,加强分工合作,推进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2)提升郑州全国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强化郑州的龙头带动作用,依托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和城际轨道交通、城际快速客运通道、城际快速货运通道,在郑州至开封、洛阳、新乡、许昌之间,形成“两干三城”便捷快速交通网,实现郑州与周边城市联动发展。

  

  (3)提升沿陇海和沿京广发展轴经济实力。强化郑州、洛阳、开封的重要支撑作用,发挥商丘、三门峡等城市的支撑作用,培育形成郑汴洛工业走廊,壮大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高新技术、汽车等支柱产业。加强与长三角和关中-天水等经济区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东西双向互动、对内对外开放。依托京广通道,发挥安阳、鹤壁、新乡、许昌、漯河、平顶山、驻马店、信阳等城市的支撑作用,大力发展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构建沟通南北的经济轴。

  

  (4)支持其他中心城市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发挥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承接、传导作用。发挥濮阳、周口、南阳、焦作、济源等城市连接周边的重要作用,拓展对外联系。提升商丘、周口等城市在淮海经济协作区中的地位,增强南阳在豫鄂陕交接地区、三门峡在黄河金三角地区、信阳在鄂豫皖交界地带的影响力,凸显安阳、濮阳、焦作、济源等城市在晋冀鲁豫毗邻地区的作用,密切区域合作。力争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市全部进入大城市行列,基础条件好的成为特大城市。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及相关省辖市政府配合。

  

  2.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围绕富民强县的目标,以加快经济社会转型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一个载体、三个体系”(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突出发展特色经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着力增强县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实现农民增收、财政增长、实力增强,逐步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为加快中原崛起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任务:

  

  (1)激发县域经济内在活力。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推行扩权强县和财政省直管县体制改革,推进经济实力强、发展态势好的镇管理体制改革。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县域对外开放水平。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