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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5号
【颁布时间】 2011-08-10
【实施时间】 2011-08-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298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45号――关于原产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的进口相纸产品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接上页]
2011年2月16日,伊士曼柯达公司、柯达有限公司、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关于延期递交相纸反倾销调查损害问卷答卷的申请》。经审查,调查机关同意给予延期。

  在调查问卷规定的回收期限或经批准延期递交的期限内,调查机关共收回了5份调查问卷答卷,包括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1份《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答卷》,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1份《国内进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及柯达有限公司提交的3份《国外(地区)生产者/出口商调查问卷答卷》,其中,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及柯达有限公司的问卷答卷为合并答卷。

  5. 听取利害关系方意见陈述

  2011年2月11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关于召开相纸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的申请》。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于2011年2月12日发出《关于召开相纸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22号)。2011年2月18日,调查机关召开了相纸产品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听取申请人陈述提起申请的主要理由及对本案产业损害调查的相关意见。2011年2月18日,调查机关收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相纸反倾销案申请人意见陈述会汇报材料》。

  6. 接收利害关系方书面意见

  2011年1月12日,调查机关收到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提交的《进口相纸产品反倾销案对被调查产品范围排除的申请》,以及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提交的《进口相纸产品反倾销案对被调查产品范围排除的申请》。

  2011年2月26日,调查机关收到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纸反倾销案申请人对富士相关公司产品范围排除申请的评论意见》。

  2011年4月12日,调查机关收到伊士曼柯达公司、柯达有限公司、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相纸反倾销案国内产业损害问卷的评论》。

  2011年5月11日,调查机关收到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纸反倾销案申请人对柯达相关公司关于国内产业损害答卷的评论的评论意见》。

  2011年6月29日,调查机关收到柯达有限公司、伊士曼柯达有限公司和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相纸反倾销案损害调查实质损害和因果关系的评论》。

  2011年7月4日,调查机关收到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相纸反倾销案关于补充提供相关非保密概要的说明》。

  7. 初裁前实地核查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条和《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1年3月17日,调查机关发出了《关于相纸产品反倾销案初裁前实地核查的通知》(商调查函[2011]70号)。2011年4月18日至21日,调查机关对申请企业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初裁前实地核查。实地核查期间,调查机关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及调查问卷答卷中提供的信息和企业财务数据等进行了核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材料。实地核查结束后,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向调查机关提交了《相纸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实地核查后补充材料》。

  8. 信息公开

  根据《产业损害调查信息查阅与信息披露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所有初裁前公开材料均已及时送交商务部贸易救济措施公开信息查阅室。各利害关系方可以查找、阅览、摘抄、复印公开信息。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收回的调查问卷答卷和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全面评估,对本案利害关系方提交的意见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范围

  (一)立案公告中被调查产品的描述。

  被调查产品名称:未曝光的摄影感光纸及纸板(简称相纸)。英文名称:photographic paper and paper board。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由纸基及涂布在其上的多层化学感光乳剂构成的、未曝光的、可经光照射和使用化学药品显相后成像的彩色及黑白摄影感光纸及纸板,无论是大轴的还是分切后的,无论是基于纸浆纤维纸基还是涂塑纸基。

  主要用途:相纸主要用于冲扩照片,在艺术、广告、宣传、证照管理、刑事侦查、航空航天和国防等领域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37031010、37032010和3703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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