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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新材料产业。 (1)提高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在穗国家工程中心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华南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新材料领域创新团队建设。支持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研究开发新材料技术,推动建立新材料产业技术联盟,加快新材料产业自主创新,重点支持高性能钢铁材料、半导体照明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生态环境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开发。 (2)促进新材料技术产业化和集群发展。建设产业链完整的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尽快形成智能绿色制造体系。重点建设广州科学城、南沙区两个核心区和天河区、番禺区两个扩展区。重点发展新型高分子材料、先进金属材料、电子信息材料、生态环境材料、医用生物材料、新能源材料。支持有较强竞争力的新材料骨干企业带动相关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全国最大改性塑料生产基地和碳纤维生产应用基地。 4.节能环保产业。 (1)提高节能环保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重点支持led(发光二极管)芯片、外延片、封装产品及技术、高端照明产品及应用、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绿色制造关键技术与装备、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技术及成套设备、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置技术、危险废弃物处置技术与装备的开发与推广应用。重点推进南方建筑节能、节能电机及电动设备、节能家电、办公和商用产品的产业化。 (2)加强区域能源规划,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建设广州科学城环保产业区、白云区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广州(花都)光电子产业基地等节能环保产业集聚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创新能力体系建设。完善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重点扶持市循环经济重点示范项目,重点推进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争取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5.新能源汽车产业。 (1)加快推进以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着力突破一批整车节能、环保、安全等关键技术,开发一批汽车电子技术,发动机、变速器、制动系统、传动系统等零部件技术。鼓励广州市汽车制造企业开发生产混合动力车、纯电动车、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车,着力培育自主品牌汽车。鼓励和支持建设广州汽车公共检测认证机构,建立汽车产业联盟。到2015年,形成15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初步建立以广汽集团、广汽本田、广汽丰田、东风日产等企业组成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实现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系统的规模应用,新能源轿车开始步入家庭。 (2)开展广州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以建设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部署广州发展新能源汽车行动方案,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适时发展燃料电池电动车。开辟新能源公交专线,并根据新能源车用技术和产业化发展情况,在技术性、经济性等条件成熟时发展新能源公交工程,采用新增、正常更新、提前更新等形式,在公共交通、公务、邮政和环卫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的宣传力度,使新能源汽车消费成为社会共识,推动个人、社会团体和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以配套设施便利化、网络化为目标,初步形成全市布局合理、快速便捷、标准统一的公共充电网络。 6.新能源产业。 (1)提高新能源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大型集团和骨干增加企业对新能源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重点发展核电装备、生物质液体燃料和固体成型燃料加工和利用、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成套装备,积极开发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泵、高能二次电池、燃料电池、海洋能发电、储能蓄能设备等一批新能源技术,积极培育发展能源服务业。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建设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重点建设广东光电科技产业基地、广州民营科技园、南沙核电设备制造基地等产业园区。支持新能源技术成果的转化,引导新能源产业集聚化发展,培育一批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将新能源产业培育成为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