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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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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速信息化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加速信息技术在社会事业领域的渗透与应用,提升社会信息化水平。加速社会事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和信息化,促进信息化富民惠民。

  

  (四)大力发展民生科技,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增加民生科技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解决能源环境发展等重大技术问题,加速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1.增加民生科技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医疗卫生健康、食品安全、公共安全、防灾减灾、城镇建设与旧城改造、新农村建设等民生科技创新,解决人口、健康、农业、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推进民生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

  

  2.促进能源环境发展等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加快推进以绿色和低碳技术为标志的能源环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示范推广,突破一批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提升节能减排创新能力,支持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加速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五)超前部署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创新潜力。

  

  在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技领域,布局建设若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完善创新链条。

  

  1.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整合国家和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资源,构建布局合理、开放高效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及协作共用网络。支持产学研共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规范平台管理,完善创新基础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开放共享,提高创新资源使用效率。

  

  2.加强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支持企业设立科技机构,开展高水平建制化研究开发活动。超前部署、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中央研究院及前沿技术研究所,支持企业主导的前沿技术开发,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产业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投入,完善产业技术开发体系。

  

  3.提升创新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一批技术转移、科技孵化、技术标准服务及创业投资机构,完善创新中介服务体系。引导创新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加强交流与合作,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激发城市创新活力。

  

  培育创新观念和文化,提升城市文明素质,创新政府组织体系,完善创新政策环境。

  

  1.推进发展观念转变。突破制约城市创新发展的传统观念束缚,推动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以价值链提升为目标整合产业链和创新链,推动创新和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发展网络经济,拓展发展空间。

  

  2.营造创新文化环境。建设一批创新文化基础设施,弘扬广州精神,塑造广州特色创新文化,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形成全社会勇于创新、尊重创新和激励创新的文化新氛围。奖励创新人才,培育激励创新的社会文化基础,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有效衔接的运行机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创新领导能力。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和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创新效率效益。

  

  4.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制订有关创新促进条例等地方法规,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法律保障。制订和完善地方政策,推动落实国家财税、金融、政府采购和人才等创新政策,着力在科技投融资、政府采购、财政资助等方面形成协同配套的创新激励政策,加强投融资对创新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加大创新投入,完善创新政策环境。

  

  (七)强化辐射带动功能,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全面提升高端要素集聚、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强化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1.塑造辐射带动功能。围绕广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广州在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强化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增强广州辐射带动华南地区创新发展功能。加强广佛肇、环珠三角和泛珠三角地区的合作交流,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分工合理的多层次产业群和互利共赢的合作体系,促进区域产业合作和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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