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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6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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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城乡统筹发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中心镇建设为重点统筹城乡交通、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完善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加快培育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模式,探索风险互助保障机制,增强集体组织综合服务功能。

  

  (八)创新文化环境建设工程。

  

  建设创新文化环境是激发创新活力的内在需求,是建设创新友好型社会和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关键。

  

  1.塑造弘扬创新文化。引导社会公众开展创新文化大讨论,发掘凝炼与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相兼容的创新文化。倡导新时期“敢为人先、奋发向上、团结友爱、自强不息”广州精神,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崇尚科学、创新惠民”的创新文化,丰富广州精神的创新内涵,营造“鼓励创新、尊重创新”的主流社会文化。

  

  2.建设创新文化载体。建设一批具有广州特色和创新精神的标志性文化设施,塑造城市创新文化新景观。支持科技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创新文化宣传活动。评选和奖励广州创新人物,宣传创新创业人物和事迹。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激发公众创新创业热情。举办创新讲坛,普及创新知识,传播创新思想,交流创新经验。举办创新发展高端论坛,探讨创新发展模式,交流各国创新发展经验。

  

  3.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统筹文化、教育、科普事业发展,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普及科学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养。增加财政科普投入,拓展科普宣传载体,创新科普传播手段。支持科普基地向公众开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定期向公众开放,引导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关注科学、理解科学、热爱科学。利用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等活动加大对创新文化和创新人物的宣传。鼓励科学家和创新创业人才参与科普创作,引导社会加大广播、电视、报纸及门户网站科普节目投入,支持开设网上科技馆和科普课程,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领导和统筹协调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与分工,加快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各重大项目的建设。

  

  2.成立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咨询委员会成员,为广州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进行调研、论证、评估,提供咨询服务。

  

  (二)资金支持。

  

  1.确保财政科技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确保财政教育投入实现法定增长。

  

  2.落实财政专项资金,为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市本级财政在现有专项资金中,加大对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重大工程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需要,重点支持重大装备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与瓶颈技术攻关、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3.设立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盘活用于科技的有限财政资金资源,设立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链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三)人才支撑。

  

  1.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切实解决好创新创业人才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和配偶就业、子女上学以及住房等问题。设立广州市技术创新奖,重奖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试点探索职务发明人技术入股并参与分红的新模式。

  

  2.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重点学科和重要学科建设、引进国际著名研究型大学、研究机构在穗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国际权威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机构,建立广州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人才实训基地,提高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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