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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引领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推进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着力突破一批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促进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引领珠三角地区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引领华南地区发展方式转变。 四、重大工程 推进华南科技创新中心、信息广州、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创新型园区、民生科技应用、文化环境和社会事业等八大创新工程建设,夯实创新发展基础,激发创新发展活力,提高广州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 (一)华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程。 建设华南科技创新中心是将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是强化广州城市创新中心功能,辐射引领华南地区走创新发展道路的战略前提。 1.集聚高层次人才。 (1)完善高层次人才集聚工作机制。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重点人才发展工程。由广州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申报方式和扶持政策,考察、引进、培养、评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对贡献突出的高端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 (2)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机制。支持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在穗企业联合建设前沿技术研究机构,以“重点基地+重大项目”等方式引进培养创新领军人才。依托广州优势学科和重要学科,围绕广州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依托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引进高端创业服务团队,依托创新型园区引进高端创业投资机构。 (3)发挥高层次人才的领军作用。支持我市高层次领军人才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促进在最有基础、最有条件的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和新材料等领域创办高科技企业,支持高端创业投资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在相关领域发展,发挥创新领军人才集聚效应。 (4)推进广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完善区域投资环境和各项人才引进政策,着力推动重点高校学科建设、龙头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创业能力建设,支持创新型园区探索开展“人才特区”试点,结合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以领军人才为核心、以创新创业人才为骨干、以经营管理人才为纽带的创新人才体系建设,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地和知识创新策源地,构筑国际人才港。 2.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 (1)建设广州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采取联合共建、项目支持或资金配套等方式,整合国家和广东省在穗布局建设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加大投入力度,建设面向前沿技术开发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面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的工程化开发与试验检测平台,建设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 (2)推动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以市场化运作为基础,加强政府扶持引导,支持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网建设,引导依托单位开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推动重点实验室、试验检测平台等向社会开放,示范带动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 (3)规范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运行管理。组建广州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围绕广州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化开发需求,科学规划和推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科学布局和合理运行,加强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评估、考核、监督,提高平台综合利用率。 3.构建开放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 (1)布局建设一批开放融合的区域科技交流合作基地。积极拓展与中科院、工程院、台湾工研院、香港应用科学院、香港科技大学以及国内外大院大所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在材料科学与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学、食品科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等优势学科和重要学科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区域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参与跨国技术联盟,把握技术引进和市场开拓的主导权。 (2)实施一批区域及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根据广佛同城、珠三角一体化及穗深港澳台合作需要,实施一批重大区域科技合作专项,有效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打造以“广州-深圳-香港”为主轴的大珠三角创新圈;联合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建设“广州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中心”,配套支持国家和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在穗实施,加快形成外引内联、协同高效的全球创新网络;实施与乌克兰、俄罗斯等一批高层次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拓宽国际合作渠道和领域,提升广州有效配置和利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构建开放创新引领区。利用网上留交会构建虚拟智力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企业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协作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