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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穗府[2011]14号
【颁布时间】 2011-08-11
【实施时间】 2011-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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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推进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创新,促进产学研合作,构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完善区域自主创新体系。

  

  1.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大力支持建设国际一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育支持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发展,支持企业和研究机构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前沿技术研究,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增强广州原始创新能力。

  

  2.增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能力。制订重点产业技术路线图,开展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联盟,引导高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机构申报和建设国家、省和市级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实现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重点突破,增强广州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突破能力。

  

  3.推进多层次产学研合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引导企业以多种形式激励科研人员,激发产学研各方的创新活力,促进产学研合作。组建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建立完善紧密型合作机制,共同开展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开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提升服务能力和产学研合作效率。

  

  4.构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依托广州优势学科和重要学科,布局建设一批区域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构建全球合作创新网络。鼓励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以及跨国公司在穗建立研发中心,深化穗深港创新合作,打造珠江三角洲创新圈。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原则,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1.壮大现代服务业规模。优化现代服务业发展环境,打造广州服务品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园区。推进服务业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化体系,支撑广州成为国际商贸中心。

  

  2.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产业,建设若干高技术产业化基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一批掌握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形成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3.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投入,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制造业水平。建设高水平研发团队,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产业配套能力建设,推进产业创新集群发展,形成若干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基地。

  

  4.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科学管理模式和现代经营理念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动传统工业实现由成本优势和比较优势向技术优势和创新优势、由资源消耗型向生态环保型、由个体分散型向总部聚集型的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农业向科技型、生态型、服务型和效益型农业转型升级。

  

  (三)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支撑城市创新发展。

  

  以建设“信息广州”为切入点,加强基础网络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渗透和应用,提升城市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1.加快信息化战略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推进新一代智慧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提升城市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打造无线宽带城市和国际枢纽型信息港,提高信息服务能力和质量。加快国家级信息数据中心建设,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2.加速信息化推进政府效能建设。布局建设一批重要电子政务项目,构建电子政务系统平台和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以电子政务推动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现代化。制定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完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和披露机制,促进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

  

  3.加速信息化推动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技术自主创新,加速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行业渗透应用。建设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加快传统优势产业升级。提升服务业信息化发展水平,以信息化引领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设现代化“网络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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