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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08-08
【实施时间】 2011-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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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在推进新兴产业发展中拓展就业新领域,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拓展就业空间。加快建设国内最大笔记本电脑生产基地、国内最大离岸数据开发和处理中心以及通信设备、高性能集成电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集群,逐步形成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先进制造业支撑就业能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和农村服务业,积极发展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家庭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提高就业吸纳能力。“十二五”期间,力争通过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330万个以上。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打造“创业重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助推微型企业发展。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税费减免、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优化创业政策环境。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加强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劳动者创业能力。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为创业者提供信息、咨询、指导、融资、研发、人力资源和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加强返乡创业示范区县(自治县)建设,打造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园区。弘扬创业精神,举办创业大赛,树立创业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

  

  第四节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积极促进青年就业,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畅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双证”制度和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积极促进转户居民就业,妥善解决转户居民的权益维护、社会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土地流转等问题,让其在城市“安居乐业”,真正实现稳定就业。加强劳务经纪人培训,优化劳务经纪人队伍,打造一批知名劳务品牌,进一步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加强就业信息引导,搭建劳务信息对接平台,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和职业培训,努力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认真落实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加大移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创业引导、劳务输出和就业援助工作力度,促进库区就业形势进一步好转。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机制,完善面向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深入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行动,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专栏3

  充分就业行动计划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力争“十二五”期间增加就业岗位330万个以上。

  创业促进就业推进行动:打造“创业重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100个,建设市、区县两级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区县(自治县)建设工作,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特色园区。每年新增微型企业2万户,增加就业20万人以上。

  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确保每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转户居民就业促进行动:加强政府帮扶,实现需就业转户居民“转户1人、就业1人”。

  三峡库区充分就业行动:加大对库区城乡就业工作的政策资金倾斜和帮扶力度,促进库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到“十二五”末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公益性岗位开发行动:政府出资每年购买公益性岗位1万个以上,有效解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

  “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创建行动:“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就业村”占比均达到80%,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

  

  第五节  构建就业和失业调控机制

  建立宏观政策就业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干预对就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宏观决策。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健全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失业统计报告制度,有效开展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探索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失业预防和调控机制。加强危机状况下失业风险的预防和有效调控,鼓励企业切实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

  

第三章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基本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平衡好用人单位利益、群众权益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三者关系,不断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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