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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发[2011]68号
【颁布时间】 2011-08-08
【实施时间】 2011-08-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652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第四节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改革完善政府特殊津贴、博士后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围绕建设长江上游科技创新中心和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打造“五大创新创业平台”。完善人事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包括专业技术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评价公共服务体系。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选拔、激励机制。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国家级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照技工教育、技工培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公共实训、技能研发、就业指导“七位一体”的功能定位,集中迁建一批优质技工学校和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打造重庆市技工教育城。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培养。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专栏7

  人才培养能力建设工程

  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包括构筑西部领先的科技研发平台、两江新区创业平台、重点园区创业平台、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平台、大学生创业平台等“五大创新创业平台”。

  人才培养基础平台:包括建设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基地20个、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0个、建设有显著行业特色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60个、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60个、打造40余所优质技工院校、打造重庆市技工教育城。

  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包括建设“1+4+6”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即建设1个市级综合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万州、涪陵、黔江、永川4个区域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在主城区建设微电子、汽摩、机电、化医、交通和现代服务业6大专业性公共实训基地。

  

  第五节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员配套法规制度,加快推进分类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加大公务员考试录用信息化建设力度,建设国家公务员考试测评重庆基地,增强考试测评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完善从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制度。完善非领导职务晋升、公开遴选、竞争上岗、转任、聘用制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公务员工作力度。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培训机制。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核、奖惩、竞聘上岗、培训、辞聘解聘以及职员管理等配套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健全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军转安置工作运行机制,全力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专栏8

  国家公务员考试测评重庆基地建设工程

  “十二五”期间,与国家公务员局共建国家公务员考试测评重庆基地,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提供科研支撑和技术保障,建立计算机网络测评系统和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测评题库,初步实现互联网在线评测。

  

  第六节  改善人才发展环境

  着眼于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促使各类人才用当适任、用当其时、用当尽才。健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统分结合、上下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党委、政府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政策,形成更加科学、更具活力的政策体系。加强新闻宣传,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创新精神,鼓励人人争作贡献、人人立志成才,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第五章 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缩小工资收入差距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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