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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发展壮大职业教育。到2015年,建成集约化高水平的省级和各地级以上市职业教育基地(含技工教育基地,下同);构建起满足区域需求、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具有广东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300万人以上。 --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引领、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到2015年,各级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286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培养数量、结构和质量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国内一流重点学科、特色优势学科和科技创新平台,产出一批重大知识和科技创新成果,强有力地引领社会先进文化繁荣发展与技术进步。 --基本建成终身教育体系。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搭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互衔接沟通的教育“立交桥”,构建覆盖全省、层次多样、类型丰富的教育机构网络,形成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终身教育体系。到2015年,全省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 --基本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到2015年,中小学按课程方案配齐合格的各学科教师;小学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达到95%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比例达到85%以上,普通高中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比例达到10%以上;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高等学校新增两院院士5名左右,新增珠江学者特聘教授60名左右、长江学者特聘教授30名左右。 --教育发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各级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达到规定比例。实现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室)、学科专用教室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职业院校实训中心和高等学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水平。加快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到2012年,全面实现“校校通”,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班班通”;到2015年,全省实现多媒体教学进班级,基本建成全省一体化的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教育综合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的系统性和衔接性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城乡教育一体化有效推进。教育开放合作深入发展,教育国际化水平加快提升。到2015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实现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全覆盖,粤东西北地区力争实现省教育强镇、强县(市、区)全覆盖。 三、重点任务 (一)以乡镇幼儿园建设为重点,加快普及学前教育。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逐步把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到2013年底,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7%以上。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举办幼儿园,把城市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2.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启动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以政府办园、财政投入、公办教师为主,到2013年底,全省80%以上的乡镇建成1所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到2015年,基本健全以规范化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村幼儿园、幼儿班为基础的农村学前教育网络。 3.规范办园行为。完善幼儿园设置审批制度,制订办园标准,加快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建立园长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教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估体系。 4.推行科学保教方法。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推行科学保教方法,引导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保障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快乐健康成长。 (二)以均衡发展为重点,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水平。 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制订广东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完善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师资配置、学位分配、教职员工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促进城乡义务教育服务均等化;按照低年级就近入学、高年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加快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提高办学效益。推进规范化学校建设,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大中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以及粤东西北地区完全小学和初中力争基本达到规范化标准,其他学校达到“三室一场五有”(按标准配置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和运动场,有符合标准的饮用水、厕所和供教师工作休息的住房,寄宿制学校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要求;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普遍达到规范化标准。改革办学模式,鼓励和支持采取合并、一校多区或集团办学等形式,推动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