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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1]73号
【颁布时间】 2011-11-07
【实施时间】 2011-1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21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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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建立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机制。建立高等学校分类定位标准,明确各高等学校办学类型定位、办学层次定位、学科专业发展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及服务方向定位;加强分类指导,通过政策导向、资源配置等机制,促进高等学校在本类型本层次的办学领域上争创一流,办出特色,形成优势;分类设计高等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分类评估机制,引导高等学校分类发展。

  

  4.加快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步伐。继续实施“985工程”和“211工程”。以拔尖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强“985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学科整体布局,加快建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实现学科建设新突破;结合实施国家人才战略,加大人力资源建设投入力度,加快培养和引进学术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建设,加快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大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合作力度,推进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合作,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以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建设为核心,加强“211工程”建设。瞄准学科前沿,统筹规划、重点建设一批有一定基础且与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及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项目;紧密围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增强创新人才培养能力。

  

  5.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继续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实践工程。合理设计并完善不同类型人才培养机制,在同类型或同层次高等学校中积极探索名师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学生交换培养等人才培养合作途径;构建以能力素质培养为核心、富有各校特色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力度,构建层次完备、科类齐全、结构合理、符合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突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加强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教育,推进创业教育,建设一批企业教育基地和创业园区。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平台建设,形成有利于高层次、创造性人才成长的研究生培养体系。推动高等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研究生教育基地,提高研究生知识结构复合性和创新能力。积极探索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认证体系有效衔接,促进专业学位教育快速发展。

  

  6.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加大高等学校科研创新投入,完善高等学校科研事业费制度,实施新一轮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重点科研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资助重点学科、重大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扶持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增强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有效提升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应用水平。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地区和国外的科技交流合作。大力加强产学研结合,围绕现代产业发展需要,支持高等学校融入区域创新体系,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建立产学研联盟,支持行业企业联合高等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中心和企业实验室等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资源共享的高等学校科研体制,完善科研评价机制,大力表彰奖励自主创新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7.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工程。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人才优势和思想库、智囊团作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委和政府决策、企业经营管理创新、公民素质提高、社会和谐文明提供智力支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和重点研究基地,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体系建设,突出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加强成果转化,促进提升高等学校学术水平,增强文化软实力。

  

专栏3 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

 

1.创新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推进高等学校分类定位、分类指导、分类发展、分类评估;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体系;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2.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包括特色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优化计划、精品课程建设与教学内容改革计划、学科建设与本科生培养质量提升计划、科研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高水平队伍建设计划、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计划、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计划、师范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质量保障与服务支撑体系建设计划等。

3.实施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包括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秀青年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科研创新团队建设计划、科研创新平台建设计划、科研创新重点攻关项目计划、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计划、高职高专院校科研专项计划、优秀科研成果奖励计划等。

4.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工程。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或重点研究基地,设立一批重大攻关项目和长期支持项目。深入开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活动。

5.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一批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建设一批研究生示范课程,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和暑期学校,评选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南粤优秀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抽查。



  (六)以发展继续教育为重点,加快建设终身教育体系。

  

  1.着力发展继续教育。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依托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各级广播电视大学和职业院校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发挥网络教育和自学考试制度优势,建立覆盖城乡的社区教育体系,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继续教育与培训。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强化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创新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继续教育质量标准和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学分制管理,以人才培养规格为依据,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探索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课程转换与学分互认的终身教育制度,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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