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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建立两岸特色文化交流基地。建设一批优秀的闽南文化对台展示区、一批对台文化展演中心、一批闽南文化研究传习中心、一批特色对台文化交流合作基地,把厦门建设成为两岸对台文化交流中心。 项目: ①组织实施“走进台湾”系列文化交流活动;②加强两岸青少年间的文化艺术交流;③推动闽南民间艺术展演交流和互访商演;④推进闽台戏曲大观园、罗汉山海峡两岸书画创作、海峡两岸闽南童谣文化基地建设;⑤筹划海峡两岸文学笔会或论坛;⑥继续扩大图书出版物入台,推动《台海》杂志、《书香两岸》杂志入台发行;⑦办好海峡两岸民间民俗艺术节、中华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南音艺术节等两岸重大文化交流活动;⑧加强与台湾广播电视的合作,制作宣传闽南民俗民风、人文地理、两岸乡情、台商故事的纪录片,实现节目在台主流媒体的常态直播;⑨深化厦门日报与台湾《旺报》、《金门日报》等台湾报纸的合作,重点打造台湾中小企业的《两岸台商》项目,把《厦门商报》建设成为对台经贸宣传平台;⑩建设“闽台文化网”,出版《闽台文化》等系列电子杂志,打造两岸民众共享的阅读平台。 2、推进厦台文化产业合作 目标:强化对台文化产业对接,提升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层次和水平,把厦门建设成为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中心。 任务和措施: --打造文化产业合作基地。加强对台文化产业招商,争取“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政策支持,推进厦台文化产业对接。 --拓宽文化产业合作领域。重点加强厦台在动漫、网游、科技、体育、旅游等方面的产业合作,引进台湾健康文化产品、先进技术和知名文化品牌、优秀文化产品和项目。 --构建文化产业合作平台。发挥经贸洽谈活动的载体和平台作用,继续办好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两岸旅游博览会等文化交流合作平台。 --深化影视戏剧产业合作。推动与台湾文化机构在闽南文化题材、动漫作品创作等方面的协作、合作;强化两岸在媒体运营、节目互换、广告制作、动漫游戏策划制作、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合作交流。 --加强文化旅游合作。加强与台湾岛内旅游业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全厦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机制,充分挖掘富有闽南地域风情和闽南文化内涵的特色文化资源,推出旅游投资项目,扩大旅游合作领域,推进海峡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提升对台文化贸易水平。鼓励和引导台资来厦投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扶持对台文化交流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通过文化艺术展演、文化产品展销、文化产业推介等,推动厦台文化贸易,提升对台文化贸易水平。 项目: --①推动建立“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园区”;② 积极推进海峡两岸新闻出版交流基地建设;③着力打造“闽南语影视制作”、“图书音像发行”、“网游动漫”等厦台文化产业合作基地;④利用厦门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平台,加强两岸影视动画产业合作;⑤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中心”,为厦台两地文化艺术界人士提供咨询、创作、展示、拍卖、交易、讲座、交流、培训等服务;⑥加强“闽南文化之旅”、“寻根之旅”、“民居之旅”、“中华美食之旅”等有特色的专项旅游推介和促销。 3、推进区域性文化交流合作 目标:发挥已有平台与载体作用,创新交流合作方式,建立健全区域性文化交流合作的协调互动机制,构建区域性文化整体发展、城市间互利共赢的文化交流与合作新局面。 任务和措施: --加快厦漳泉同城化文化发展。探索建立厦漳泉城市文化联盟以及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分工协作,共同保护和开发文化资源,科学布局新增的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同承办全国性、国际性文化体育活动。制定同城化的新闻发布制度,增进区内媒体合作,加大同城化发展宣传力度。 --加强与海西城市的文化合作。加大与闽西南五市、闽粤赣十三市的区域合作力度,重点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合作、文化招商引资、文化旅游与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开展双边、多边和多层次、多形式区域合作。 --加强与港澳文化交流与合作。健全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长效互动机制,有效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积极推介特色文化资源参与大型文化活动,加强与港澳文化互利合作与交流,提升厦门文化在港澳主流社会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