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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项目: ①建设海峡两岸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②观音山闽南生态文化保护示范基地(思明区);③建设厦门市第二图书馆、集美新城核心区文化项目(厦门图书城、西亭文化中心、西亭图书馆、科技馆)及集美艺术区;④闽南戏曲艺术剧院;⑤厦门大剧院;⑥海峡论坛永久会址(翔安大嶝岛);⑦专题美术馆(集美、翔安、同安新城区);⑧同安民俗文化基地、同安坑子口海峡西岸收藏品展示中心(同安区)、闽南童谣艺术中心(翔安区);⑨翔安区图书馆、翔安区宋江阵文化园区;⑩湖里区文化体育中心、湖里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 (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目标: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平台,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推进岛内外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体化,大力推动厦门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完善覆盖城乡、比较完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 任务和措施: --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抓好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流动文化大蓬车、“温馨家园”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完成厦门市图书馆数字工程建设全市覆盖,实施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服务。加大对农村、基层的投入力度,以农村基层为重点,加强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文化室)建设;加强乡村少年宫建设。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内容,提高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实施市、区、镇(街)文化活动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公益文化活动导赏服务制度,促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共建共享。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援助服务机制。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关注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生活,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提高各级公共文化设施场馆的利用率、使用率,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项目: ①规划建设闽南戏剧院、“厦门大剧院”等重大项目;②完善建设一批社区文化广场,扶持推动区、镇(街)、村(居)建设一批文化馆(站)、图书室,完善农家书屋建设;③继续做好“温馨厦门”广场文艺活动、“温馨广场大家唱”活动、厦门群众文化艺术节、企业文化节、社区文化节、农民文化艺术节、“书香鹭岛读书月”等主题系列活动;④推出《厦门文化地图》、《厦门书香地图》等文化指引;⑤推进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有条件的村建立放映室,逐步实现由室外流动放映转到室内固定放映的目标;⑥实施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服务工程,继续开展流动图书馆、流动演出、流动电影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⑦积极实施文化环保工程。 (4)发展地域特色文化 目标:以闽南文化为根基,以市为主导、区为基础,以培植发展文化项目为抓手,以文化活动为载体,挖掘、培育和发展厦门地域特色文化。 任务和措施: --打造城市文化品牌。高水准地适时举办或承办若干场区域性、全国性、国际性的文化活动、文化赛事,扩大城市影响力,打造“艺术厦门”城市文化品牌。 --打造“一区一品牌”。挖掘各区特色文化资源,市区合力共同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努力使其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平台,开发综合效益。 项目: ①办好厦门世界音乐节、中国国际钢琴比赛、中国(厦门)漆画双年展、国际刻字展等重大文化活动和赛事;②继续办好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海峡两岸歌仔戏艺术节、闽南语原创歌曲大奖赛等两岸民间活动和赛事;③继续办好思明区郑成功文化节,湖里区元宵民俗文化节和福德文化节,集美区海峡两岸龙舟赛和嘉庚文化节,海沧区保生慈济文化节,同安区苏颂文化和民俗文化节,翔安区池王爷文化节。 (5)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目标:挖掘、整理厦门的历史文化、乡土风情、口头文化和民族民间艺术遗产,制定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法律法规,支持和鼓励民间开展以彰显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文化活动,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任务和措施: --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遗址的申报和保护工作。 --做好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开发和利用工作。重点维修一批厦门文物古迹和厦门涉台文物古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