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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基本原则 1、突出转变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二三产共推进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促进文化发展质和量的提升壮大。 2、突出以人为本。坚持文化惠民和文化权益均等化的发展理念,精心打造文化民生工程,把文化发展的着力点放在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上,实现文化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促进市民素质提升和人的全面发展。 3、突出岛内外一体。按照“全域厦门”的理念和“提升岛内,拓展岛外”的思路要求,统筹岛内外文化发展的功能布局,把岛内与岛外、城区与农村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岛内外文化建设均衡化、一体化发展。 4、突出统筹协调。坚持“两手抓,两加强”,确保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正确处理好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现代文化发展和传统文化继承、抓繁荣和抓管理的关系,不断提高推动文化发展的科学化水平。 5、突出特色优势。注重挖掘闽南文化底蕴,发挥厦门中西文化融合发展特色,发展富有地域风情和文化内涵的闽南文化、海洋文化等特色文化;发挥厦台“五缘”优势,突出对台文化交流特色,大胆先行先试,着力把厦门打造成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前沿平台。 6、突出改革创新。把改革贯穿于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冲破一切束缚文化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大力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文化新兴产业,继承和改造传统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模式,促进文化产业与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融合。 (三)目标定位和发展思路 1、目标定位 围绕厦门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持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文化产业跨越发展,不断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努力构建“文明厦门”。到2015年,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城乡精神文明和岛内外文化建设一体化基本形成,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全面优化,文化产业作为全市支柱产业的地位基本确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优势和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条件基本形成,切实将厦门建设成为中国东南沿海的重要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文化产业中心城市和文化产业示范城市、全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集中展示闽南文化魅力的窗口、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以及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知名文化城市。 2、发展思路 --着力构建与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相适应、与全国文明城市相适应的现代城市价值体系。 --着力构建与中国东南沿海重要文化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传播体系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 --着力构建与岛内外一体化相适应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着力构建与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 --着力构建与海峡两岸文化交流重要基地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相适应的对台文化交流体系。 --着力构建与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知名文化城市相适应的对外文化交流体系。 --着力构建与经济特区文化建设相适应的文化人才支撑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一)加强理论与思想道德建设 1、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目标: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任务和措施: --加强理论教育。抓好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 --加强理论宣传。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大众化、时代化和中国化;围绕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针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阐释和引导;深入解读中央和省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等。 --加强理论研究。围绕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结合厦门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