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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开发建设文化遗产主题园区。扶持具备条件的所在区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尝试,形成具有竞争力的文化遗产主题园区。 --落实《厦门市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加强闽南文化研究,建立闽南文化生态保护传承基地。 项目: ①建设青白礁慈济宫、厦门破狱斗争旧址维修及陈列馆、陈嘉庚墓(鳌园)石雕文物、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芦山堂、大嶝金门县政府旧址、同安孔庙(涉台文物)、鼓浪屿林公馆、省级涉台文物莲塘别墅、“八二三”炮战纪念址等;②做好鼓浪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修建鼓浪屿历史博物馆、厦金历史陈列馆;③加快中山路片区的旧城文化旅游购物区、保生慈济文化产业园、同安传统文化旅游区等的建设;④加快同安坑子口海峡西岸收藏品展示中心(陶瓷遗址保护和收藏品展示)建设;⑤筹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区”,组建以国家、省、市级传承人为主的厦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表演团;⑥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三)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加大文化资源整合和结构调整力度,发展重点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力争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占全市gdp比重达到10%,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25%以上,成为厦门市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力争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示范。 1、发展创意设计产业集群 目标:加快创意设计企业和创新资源及要素的聚集区建设,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逐步形成创意领先、特色鲜明、人才集聚、配套齐全、产业链条完整的创意设计产业集群。 任务和措施: ――构建创意设计产业链。构建创意设计的上游原创研发、中游生产制作、下游知识产权交易、咨询服务与产品营销的产业链条。形成设计创作、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消费引导等产业循环和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政策引导、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服务体系。 ――构建创意设计产权交易平台。建立创意设计成果产权交易所等交易平台,搭建多产融合的互动交易平台,推动创意设计成果交易和知识产权转化,增强生产性服务功能,为其他产业提供附加值。 ――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形态。加快创意设计产业聚集区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在聚集区内部形成科学合理的产业组织形态。夯实原创设计的前端环节,以分散化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为主体。 项目:①建立厦门创意设计产业园区;②建立创意设计公共服务平台;③建设两岸创意设计产业合作园区。 2、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集群 目标:以服务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以增强城市文化旅游吸引力为方向,积极推动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把厦门打造成为海内外著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形成若干独具风格的文化旅游品牌,吸引旅游者延长在厦停留时间。 任务和措施: 通过强化文化与旅游的融合,加快厦门旅游产业发展方式的转变。 ――以特色文化带动旅游。 ――以商务会展带动旅游。 ――以休闲娱乐带动旅游。 ――以艺术产业带动旅游。 项目: ①积极推进厦门华强文化科技产业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若干文化旅游产业基地;②构建多样化的文化旅游产业载体。 3、发展影视产业集群 目标:围绕把厦门市打造成为国际性影视城和国家级数字影视产业中心的定位,到“十二五”时期末,力争建成影视后期基地、剧本创作基地和影视交易平台,基本形成国内重要的现代影视产业基地、两岸影视产业合作试验区和国际影视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 任务和措施: ――夯实产业前端。在影视剧本创作环节,建立全国剧本创作基地、类型剧本创作模式和国家级影视剧本的交易平台,把握影视内容产业的发展方向和趋势,输送影视拍摄题材。 ――构建制作环节。在影视内景拍摄环节,规模化、组团化建设摄影棚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差异化建设特技摄影棚,使规模化、差异化成为厦门影视拍摄基地的突出优势。在影视外景拍摄环节,以本市和周边地区既有的自然、人文景观为基础,通过适度改造和补充建设,构成能基本满足相关类型影视剧拍摄需求的外景基地,同时建立影视剧组接待服务中心,把厦门打造成为最受摄制组欢迎的外景拍摄城市。在影视后期制作环节,确立硬件设施的后发优势,着力引进与培养影视制作专业技术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