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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2011]419号
【颁布时间】 2011-10-12
【实施时间】 2011-10-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0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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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①组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开展面向基层的大规模宣讲活动;②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③举办理论讲座和宣讲报告会,开办理论专栏,继续办好“鹭江讲坛”、“厦门人文论坛”、“厦门网理论在线频道”等; ④注重发挥报刊、广播影视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用,开办理论专栏,发布理论信息;⑤举办理论专题研讨班;⑥组织各级讲师团开展宣讲;⑦开展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⑧扎实推进各级理论进基层示范点建设;⑨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和国学教育。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目标: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夯实和谐社会的良好思想道德基础,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推进市民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力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成为全国示范。

  任务和措施: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

  --夯实共同思想基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

  --加强道德载体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道德评议活动,总结宣传道德建设典型经验,培育一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道德品牌。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进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完善监督、考核、奖励、投入等工作机制。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企和非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

  --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重视新市民、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加强理论与形势政策教育。紧密联系厦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实践,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项目:

  ①大力推进“四德”建设,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和学习宣传工作,每两年评选10名厦门市道德模范并积极向上推荐;②继续办好“公民道德论坛”,建好白鹭洲公园“好人园”;③组织开展“厦门人看厦门”活动和大学生“爱党、爱祖国、爱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经典诵读、爱国歌曲大家唱等活动;④构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⑤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⑥弘扬特区精神、嘉庚精神、海堤精神和“英雄三岛”精神;⑦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举办红色经典少儿故事大赛,开展“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等;⑧大力整治网络内容、网吧、手机短信、荧屏声频、校园周边环境等;⑨加强未成年人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实施“关爱工程”,加强来厦务工人员子女和特殊群体的教育与管理;⑩构建国有企业大政工格局,建立健全国企和非公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体系和保障机制,加强阵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政工队伍建设。

  3、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目标:城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岛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在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中各项指标力争达到a级以上,综合考评成绩继续保持全国前列,力争精神文明建设成为全国示范。

  任务和措施:

  --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制定创建文明城市问责办法。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创建活动,全面提升窗口单位的文明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集市、农村文化广场示范点。

  --推动农村文明新风和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实施社区“温馨工程”、行业“满意工程”、农村“新风工程”,深化以城带乡、村企共建、军警民共建等“共建工程”,推进城乡共建行动。

  --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志愿者机制建设,深化“扶贫济困、情暖厦门”、“爱心超市”、“爱心网校”、“关爱空巢老人”等志愿服务,推广“爱心品牌”系列活动,形成“爱心厦门”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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