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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11]20号
【颁布时间】 2011-09-27
【实施时间】 2011-09-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3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创建国家(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方案》和《石家庄生态市建设中期(2011―2015)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一是构建组织保障。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推动生态市建设,设立常设机构,保障工作运转,使生态市建设工作步入长期化、常态化轨道,从政策研究、行政决策、行政引导、行政组织、绩效监督等入手,进一步完善科学化、民主化决策体系,建立和完善服务于石家庄生态市建设的决策支持和调控系统。二是环境管理能力保障。环境监测能力、环境应急能力、监督执法能力、宣教能力、信息化能力达到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响应系统,建立全区域概念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立完备的国家、省、市、县控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和网络系统。三是构建科技保障。强化科技创新,构建专家支撑体系,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和服务业发展模式和生态景观等研究。四是构筑资金保障。完善生态建设政策体系,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参与,把政府投资、市场融资和社会投资结合起来,为生态市建设构筑资金保障。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动员大会,对生态市中期阶段任务进行部署。市直相关部门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按照生态县建设规划制定中期实施方案,并按照任务目标重点推进。

  

  (二)重点任务推进落实阶段(2012年1月-2015年6月)

  

  重点开展生态县、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项目稳步实施,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 16项指标达到国家生态市指标要求。2013年底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各项指标要求,并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的创建工作,2015年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全面完成中期建设的各项任务,对所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全面组织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为确保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重点建立分级管理的组织机制,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城乡共建的带动机制,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的联动机制,检查考核的促进机制,典型示范的推动机制,确保整个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一)组织保障

  

  1.组织机构。生态市创建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暨环保模范城创建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设立生态市创建办公室(简称生态办),设在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综合汇总阶段性进展情况;收集、整理创建信息,协调组织新闻媒体新闻宣传,组织社会宣教活动;对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创建工作进行跟踪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2.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生态办:完成市生态办下达的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国家生态区、县(市)的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乡镇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等指标的完成。

  

  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市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市建设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条件中,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主要负责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组织与策划,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及公众对环境满意率指标的完成。

  

  市监察局:配合市生态办督导各成员单位生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重点考评生态创建指标的完成情况。

  

  市政府办公厅:督办各成员单位创建过程中没有及时解决的问题和没有按期完成的工作,推进问题的解决和任务的完成。

  

  市发改委:会同市环保局对《石家庄市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的实施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配合开展创建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宏观生态经济研究;编制和下达生态市创建重大项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建立重大项目督察、评估和激励机制。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第三产业gdp比例、能耗、水耗等指标的完成。

  

  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建设的政策研究和技术指导与协调;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推进工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为先导、污染物排放强度小、高附加值产品为主体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主要负责组织完成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装备等工作。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工作,主要负责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配合环保宣传教育普及及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市科技局:推进科技成果推广,设立创建生态市专项科研课题并予以资金支持;组织、管理和指导创建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工作,为生态市创建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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