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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哈行办发[2011]94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哈密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草原保护建设现状

  退牧还草工程建设:2007-2010年哈密地区退牧还草项目禁休牧总面积810万亩,其中禁牧345万亩,休牧465万亩。

  人工草料地建设:截至目前,哈密地区共有人工草地19万亩,其中多年生牧草11.3万亩(包括留茬苜蓿8.2万亩)、一年生牧草7.7万亩。

  (四)畜牧业生产现状

  哈密地区2010年年末放牧牲畜存栏量101.36万头(只)(不包括生猪),2010年草场实际放牧牲畜数量276.5万羊单位(夏牧场放牧数量),其中代牧农区牲畜数量12.45万羊单位。2010年年末畜牧业产值12.79亿元。有牧业乡(镇场)16个、牧民总户数15810户、牧业人口57820人(统计局数据)。

  

  2001-2010年哈密地区畜牧业主要生产指标情况表(行业数据)

  

  

年 度

牲畜存栏(万头只)

其 中

牲畜出栏(万头只)

肉类总产量(万吨)

牛奶总产量(万吨)

禽蛋总产量(万吨)

牛存栏

绵羊存栏

山羊存栏

猪存栏

2001年

110.18

6.15

65.46

28.02

3.82

69.36

2.04

1.09

0.2045

2005年

116.62

6.41

78.01

23.68

3.06

92.26

2.58

1.73

0.2115

“十五”期间增长%

5.84

4.23

19.17

-15.49

-19.90

33.02

26.47

58.72

3.42

2006年

114.54

6.08

80.38

21.36

2.8

96.59

2.68

2.19

0.18

2007年

115.07

6.64

77.73

21.69

5.31

103.26

3.06

3.8

0.2045

2008年

112.73

6.79

73.77

21.32

7.21

118.96

3.75

4.44

0.2208

2009年

114.43

6.83

72.05

21.15

10.93

134.07

4.2

5.31

0.2337

2010年

114.47

7.05

71.33

19.62

13.11

144.77

4.57

5.43

0.259

“十一五”期间增长%

-0.06

15.95

-11.26

-8.15

368.21

49.88

70.52

147.95

43.89



  

  哈密地区2008年牧民户数和牧民人口统计表

  单位:户,人

  

县(市)

牧业户

牧业人口

地区总计

12708

51565

哈 密 市

6838

24890

巴里坤县

5282

24248

伊 吾 县

588

2427



  (说明:统计局统计2008年牧户和牧业人口数据,不包括哈密市、伊吾县原国有牧场已改制成乡镇建制的柳树沟牧场、白石头牧场、前山牧场和盐池牧场。伊吾马场人口统计在农业人口中,未包括在内。)

  (五)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现状

  1、草原监理所:目前,哈密地区有地区草原监理所1个、县(市)草原监理所3个,全地区草原监理机构共有在职工作人员83人。

  2、草原工作站:目前,哈密地区有地区草原工作站1个,县(市)草原工作站3个,全地区草原工作站实有人数55人。

  

  

草 原 监 理 所 情 况

草 原 工 作 站 情 况

统计内容

合计

地级

县级

乡级

一、地县两级草原站机构总数

4

机 构 总 数

4

1

3

 

二、编制人数

50

单独设置机构数量

4

1

3

 

三、实际在编人数

50

合署办公机构数量

 

 

 

 

四、实有人数

55

现有职工人数

83

15

30

38

五、编制内人员主要从事技术推广人数

41

专业结构

草原专业

数量

39

8

14

17

六、编制内人员每年主要从事技术推广天数

40天/人

法律专业

数量

6

2

4

 

七、编制内人员三年内参加过培训人数

41

其它专业

数量

38

5

12

21

其中:三年内累计培训时间30天以上人数

8

八、县(市)级草原站编制内人员学历情况

大学及以上学历

26

学历结构

中专以下

数量

3

1

2

大专学历

10

中专学历

4

中专以下学历

15

中专

数量

6

1

5

九、县(市)级草原站编制内人员职称情况

高级职称人数

8

大专

数量

47

3

19

25

中级职称人数

15

本科

数量

27

12

9

6

初级职称人数

12

 

硕士以上

数量

 

 

 

 



  二、总体思路与实施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战略,以草原保护与生态恢复为目标,以民生改善为根本,以扎实落实草原保护“三项”基本制度为抓手,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开拓创新现代畜牧业。正确引导牧民对补助奖励资金的使用,通过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大力实施“行业转人、草原减畜、生产能力转移”工程,增加牧民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畜牧业生产效益,增强畜产品市场保障能力,增加牧民收入,实现牧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繁荣发展,生态文明进步。

  (二)实施原则

  1、生态优先、民生为本、协调发展原则。突出草原生态安全的战略地位,草原生态与牧民生产、牧民生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原则。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因地制宜,宜禁则禁,宜减则减,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特别是禁牧区的确定要注意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兵团草场的关系,尽可能同步连片禁牧;二是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保护的关系,把保护草原生态放在优先位置,作为在牧区开发的前置条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资源开发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要认真研究牲畜、牧民转移安置途径,做到“一区一案”。

  3、牧民自愿、直接受益原则。充分尊重牧民意愿,发挥牧民主体作用,切实做到“五到户”(任务落实到户,补助发放到户,服务指导到户,监督管理到户,建档立卡到户),让广大牧民群众能够直接受益。

  4、权责到县市,分级落实原则。地区将中央补助资金切块下达到县市,实行目标、任务、责任、资金“四到县市”机制,由各县市组织实施。各县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政策落实。

  5、公平、公开、透明原则。广泛宣传,使每户牧民充分了解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内容与操作方法,建立牧民代表参与的机制,建立补助奖励信息公示制度,加强政府、群众、社会监督,确保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公平、公开、透明有效落实。

  6、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原则。要将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与牧民定居工作、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推动牧区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实施牧区劳动力转移、建立畜牧业防灾减灾机制有机结合,整合各项涉牧资金和援疆项目,推动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任务与目标

  (一)任务

  哈密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总体情况表

  

项 目

补奖规模

补奖标准

补奖金额

(万元)

禁牧补助

(1025万亩)

荒漠类草场

670万亩

5.5元/亩·年

3685

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地类自然保护区

10万亩

50元/亩·年

500

2007-2010年

退牧还草项目

禁牧区

345万亩

5.5元/亩·年

1897.5

草畜平衡奖励

371万亩

1.5元/亩·年

5568

2011年牧草良种补贴

10万亩

10元/亩·年

100

牲畜良种补贴

根据国家核定数和各县(市)实际情况确定规模

山羊800元/只

牦牛2000元/头

新疆褐牛2000元/头

 

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统计局公布2008年底牧户数12708户

500元/户·年

635.4

合 计

 

 

12385.9



  1、禁牧面积:从2011年起,全地区实行草原禁牧1025万亩,包括三部分:一是退化较为严重的温性荒漠草场670万亩;二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草原风景区草场10万亩;三是2007年至2010年退牧还草工程禁牧区草场345万亩。

  各县(市)禁牧面积统计表

  

  

序号

地州市

禁牧面积(万亩)

严重退化区和风沙源区(万亩)

重要水源地和保护区(万亩)

退牧还草工程区(万亩)

1

哈 密 市

282

160

7

115

2

巴里坤县

405

290

 

115

3

伊 吾 县

335

220

 

115

4

伊吾马场

3

 

3

 

 

合 计

1025

670

10

345



  2、草畜平衡面积:按照整体推进,分年达标的原则,计划分3年完成超载牲畜转移安置,实现草原禁牧区以外的3712万亩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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