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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哈行办发[2011]94号
【颁布时间】 2011-09-23
【实施时间】 2011-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779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9页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哈密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八)建立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检查

  由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哈密地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考核各县市。绩效考评指标从四个方面重点考核:一是任务完成情况,按照禁牧率、草畜平衡率、资金发放率等几项指标来考核;二是责任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草原监管体系是否健全,各级目标责任书是否签订等;三是监管措施到位情况,重点考核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经费是否足额到位,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等;四是草原生态恢复情况,包括植被盖度和产草量的变化情况,牧民增收情况等。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制定督查检查办法,细化督查内容,严格督查标准,规范督查程序,强化督查效果。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设立专户、专帐,专款专用,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职责内存在的问题不解决、不纠正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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