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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牧草良种补贴:牧草良种包括多年生和一年生牧草良种,不包括青贮玉米等青贮饲料。以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对人工种草进行牧草良种补贴。完成2011年下达任务10万亩。 4、牲畜良种补贴:在对肉牛和绵羊进行良种补贴的基础上,将牦牛和山羊等纳入补贴范围,并参照国家良种补贴和自治区良种补贴标准执行。 5、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1年对12708户牧民使用柴油、饲料等生产资料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主要是2008年底统计在册的,已经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的,目前仍然从事草原畜牧业生产并实施禁牧或草畜平衡的牧户。 (二)目标 通过五年实施草原禁牧1025万亩,草畜平衡3712万亩,使全地区草原生态总体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天然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功能得以恢复。通过实施牧草良种补贴、牲畜良种补贴和生产资料补贴等惠牧政策,加快人工草料地建设和牲畜品种改良步伐,使牧区畜牧业生产方式实现跨越式转变,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增强。牧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牧民收入水平稳定提高。五年后,草原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建立,牧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四、工作方案 (一)禁牧方案 1、禁牧原则 按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禁牧区划定原则为: (1)自然地理位置相对独立、集中连片、能够实施、便于监管; (2)生存环境恶劣、草原退化严重、不宜放牧的草地和风沙源地。 (3)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草场类自然保护区。 2、禁牧区域布局和面积 全地区禁牧草地面积1025万亩,按照各县市实际,共划定了9个连片的草原禁牧区,共涉及20个乡镇场(含伊吾马场)的9288户牧民,涉及各类牲畜42.85万羊单位,分别是: (1)哈密东天山南坡禁牧区:禁牧面积230万亩,主要为柳树沟、德外里、西山、天山乡的山前温性荒漠草地,冷季放牧场。涉及牲畜8.2万羊单位,涉及牧户3785户。时间为每年的4月-5月、9月-11月,可放牧利用约150天。 (2)哈密沁城芨芨台禁牧区:禁牧面积45万亩,山前温性荒漠草地,冷季放牧场。涉及牲畜0.6万羊单位,涉及牧户314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4月-5月、9月-11月,可放牧利用约150天。 (3)白石头草原风景区禁牧区:禁牧面积10万亩,主要为山地草原和山地草甸草场,属于哈密市白石头乡、白石头牧场和伊吾马场。涉及牲畜1.7万羊单位,涉及牧户367户。主要为春夏秋利用,时间为每年的4月-9月,可放牧利用约180天。 (4)巴里坤苏海图禁牧区:禁牧面积45万亩,位于中蒙边境,属于大河镇、八墙子乡冬季放牧场。涉及牲畜1.94万羊单位,涉及牧户375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2月,可放牧利用约90天。 (5)巴里坤段家地禁牧区:禁牧面积110万亩,位于巴里坤县西山北部,属于大红柳峡乡、花园乡冬季放牧场。涉及牲畜6.62万羊单位,涉及牧户335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2月,可放牧利用约90天。 (6)巴里坤莫钦乌拉山北坡禁牧区:禁牧面积135万亩,主要为山前温性荒漠草地,属于大河镇、八墙子乡、石人子乡、奎苏镇冬季放牧场。涉及牲畜5.1万羊单位,涉及牧户802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2月,可放牧利用约90天。 (7)巴里坤大红柳峡禁牧区:禁牧面积95万亩,主要为低山丘陵地温性荒漠草场,属于大红柳峡乡和海子沿乡春秋放牧场。涉及牲畜6.67万羊单位,涉及牧户715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9月-10月,可放牧利用约90天。 (8)巴里坤北戈壁禁牧区:禁牧面积20万亩,主要为山前温性荒漠草地,属于大河镇、八墙子乡春秋放牧场。涉及牲畜1.41万羊单位,涉及牧户151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5月-6月、10月-11月,可放牧利用约110天。 (9)伊吾北山禁牧区:禁牧面积335万亩,为温性山地荒漠半荒漠草地和部分温性荒漠草原类草地,属于前山乡、盐池乡、吐葫芦乡、苇子峡乡和下马崖乡冬季放牧场。涉及牲畜10.61万羊单位,涉及牧户2444户。利用时间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2月,可放牧利用约115天。 以上区域实施禁牧后,区域内的牲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转移安置:一是向定居点和农区转移,建立人工饲草料地,实行舍饲圈养,农牧结合,实行冷季舍饲、暖季放牧;二是压缩牲畜饲养量,实行育肥出售;三是小畜换大畜,土种换良种;四是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小区,种植优质饲草料,把分流转移的一部分牲畜安置到小区饲养。五是禁止农区牲畜上山放牧。六是 牧民可在自己承包的未禁牧草场范围内,在不超载的情况下调剂放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