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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一节 切实加强对林业建设的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切实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群众国土绿化意识,激发积极性。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林业事业持续、健康、跨越式发展。 第二节 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力度 积极对上争取林业贴息贷款、国债造林以及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发展社会造林。重点工程各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上级重点工程进行比例性配套。 建立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经济政策,引导生产力要素向林业建设流动。林业建设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列入重点项目,优先保证用地,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对符合国家划拨供地的重要生态项目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建立自然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政策,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争创林业生态示范区竞赛活动。制定竞赛活动办法,以行政村、镇为单位,有计划地分期推出参加竞赛的单位,定期检查、到期验收,达标后挂牌授予“森林村”、“森林镇”称号。 第三节 扩大林业对外开放 充分利用国内国外市场、资源,加快林业发展。加大引进力度,着力引进资金、资源、良种、技术和管理经验,鼓励区外投资主体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业产业。 第四节 坚持依法治林 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逐步建成专业执法队伍为骨干,专职护林队伍为基础,专群结合、以专为主,防打结合、以防为主,反应迅速、打击有力的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体系。积极开展专项教育,加强队伍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采用林业公安、林政、森保三位一体的联合执法模式,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加强以森林防火、防止乱砍滥伐和乱征滥占林地、防治林木病虫害为主要内容的林木资源管护工作。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毁林案件,严厉打击毁林犯罪活动。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设立投诉中心和举报电话,疏通投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报道和表彰林业建设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对严重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第五节 强化科教兴林 加强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和技术开发,提高林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点研发林木良种选育、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资源与生态监测、林火管理与控制等关键性技术。抓好林业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协会、学会建设,增强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利用技术参股、领办创办实体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科技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科技相关政策,推动林科教、技工贸相结合。加强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加大对林业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林业建设者的整体素质。 建立森林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加强森林生态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变化,提出对策措施。完善森林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设森林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水平。通过信息网络向国内外发布无锡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有关信息,根据无锡市林业生态建设的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检测评估报告。 制订绿色产业技术标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制订符合实际的绿色产业标准,配合绿色产业优惠政策,推动绿色产业快速健康发展。通过“产、学、研”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解决以名特优经济林大宗绿色食品加工的技术难关,以此提升绿色产业的技术基础。 第六节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绿色江苏建设的决定》(苏发〔2004〕5号)和《无锡市关于促进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无锡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无锡市农林局2007-2020年)和“双置换”建设工作中优先考虑林业生态建设用地等一系列政策和规划,促进以提升森林资源质量为主的林业产业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布局合理、资源节约、区域经济带动大、效益良好的林业产业集群,带动以森林生态旅游、信息服务为主的第三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