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项目要求:要求由企业、高校、医院、标准制定与临床准入机构(药监局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申报。申请单位应已初步完成安全性、有效性等临床前研究,拥有相关领域发明专利,并发表过研究论文。重点突破干细胞定向诱导分化、规模化扩增、保存运输等关键技术,项目实施期内应获得sfda的临床批文。 专题九:生物技术外包服务(编号:0940) 项目内容:开展符合国际要求的新药筛选、临床前药效学、药物安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等关键技术研究,特别是建立符合ich要求的药理毒理关键技术体系,同时开展国际glp、cap标准研究工作,获得国际aaalac认证资质或研究项目获得美国fda的认可,实现glp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国际化,提高我市创新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的技术能力和国际外包服务的竞争力。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单位应已具备相关资质、实验室条件和成熟的新药研究体系,已成功开展临床前新药筛选、药效学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或药物安全性评价等项目,具备扎实的药物临床前评价研究基础。 专题十:个性化医学检测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编号:0941)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肿瘤的个性化检测关键技术,建立肿瘤早期诊断、复发和转移的个体化分子标签;支持心脑血管病个性化检测关键技术,对个体进行肿瘤、心脑血管等疾病易感性预测、筛查、诊断、预后判断及治疗指导。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具有坚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已经拥有个性化医学检测关键技术,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应具有产业化基础和条件。 专题十一:计算机模拟药物筛选在新药设计开发中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编号:0942) 项目内容:支持生物信息学、化学信息学、计算化学、组合化学、高通量筛选、基因组学、蛋白组学、结构生物学等多学科交叉协同研究,开展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和筛选,实现药物分子设计和筛选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应具有坚实的前期研究基础,在项目技术领域内应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应已具备相关实验室条件和成熟的新药研究体系,具备省部级以上(含)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等资质,鼓励与国内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优先支持已有合作基础的申报。 (二)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农村和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沈于阗 联系电话:83124752 纸质材料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一楼) 联系人:郑国雄、谢梁 联系电话:83571897、83491780 四、新能源汽车产业关键技术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专题一:新能源汽车整车技术开发研究及产业化(编号:0943)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纯电动(包括增程式)、混合动力(包括插电式、气电混合式、中度及以上油电混合式)乘用车整车技术,纯电动、混合动力(含插电式、中度及以上油电/气电混合式)客车整车技术,纯电动专用车整车技术以及轻型纯电动乘用车整车技术的开发研究及产业化。 项目要求:项目主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优先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申报单位有支撑项目研发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好的研发和产业基础,拥有相关的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的研发团队。项目完成后应形成若干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建立起若干适用于新能源汽车整车研发及产业化的技术平台,整车的性能指标要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专题二: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编号:0944)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高容量和高比功率的动力电池组、电池组的集成设计及热管理系统、电池组的性能监控及均衡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及其控制器、驱动电机及传动系统的一体化系统、新能源汽车的辅助电驱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要求:项目主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优先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申报单位有支撑项目研发的经济实力,具有较好的研发和产业基础,拥有相关的研发机构和高水平的研发团队。项目完成后应形成若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各项指标应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