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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项目要求:项目承担主体为广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或以企业为牵头单位的产学研联合体,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承担单位需拥有前期工作基础,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完成后,应取得2项以上核心知识产权,达到规模生产,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题三:车辆与船舶材料(编号:0929)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开发车辆与船舶用轻质金属、以塑代钢的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产业化技术。优先支持汽车发动机周边零部件以塑代钢的工程塑料、改性塑料与先进复合材料,汽车内外饰件改性塑料,结构件的轻质铝镁合金材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塑代钢的船舶用改性塑料、工程塑料、先进复合材料的产业化技术开发;重点培育车辆与船舶结构件用的改性工程塑料合金、高性能复合材料和其他轻质金属材料的制造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 项目要求:项目承担主体为广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或以企业为牵头单位的产学研联合体,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承担单位需拥有前期工作基础,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完成后,应取得2项以上核心知识产权,达到规模生产,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题四:能源基础材料(编号:0930)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新能源基础材料的产业化技术研究开发。优先支持新型高能量密度大功率储能材料,太阳能光伏材料、密封材料,低成本、长寿命、高容量、安全、环保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磷酸铁锂、聚阴离子等锂离子电池材料;重点培育多孔炭、碳纳米管、金属氧化物复合材料等超级电容器的电极材料,低成本、高催化活性、抗毒化性和稳定性优异的燃料电池电极催化材料,性能优异的隔膜材料的制备技术、产业化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 项目要求:项目承担主体为广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或以企业为牵头单位的产学研联合体,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承担单位需拥有前期工作基础,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完成后,应取得2项以上核心知识产权,达到规模生产,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专题五:节能环保材料(编号:0931)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可完全降解塑料、无溶剂排放的高性能涂料,与食品或人体接触的安全无毒化工材料,剧毒化工材料的替代材料,建筑节能新型材料,高效和环境友好污水处理材料等的制备技术、产业化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 项目要求:项目承担主体为广州市范围内的企业或以企业为牵头单位的产学研联合体,联合申报各方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晰各方任务、节点目标、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承担单位需拥有前期工作基础,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完成后,应取得2项以上核心知识产权,达到规模生产,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联系人:韩艳红 联系电话:83124747 纸质材料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一楼) 联系人:郑国雄、谢梁 联系电话:83571897、83491780 三、生物产业关键技术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专题一:临床前候选新药研发(编号:0932) 项目内容:针对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支持具有创新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化学药、生物药、中药和天然药物(主要为一类新药)的研究开发,开展候选新药的制备工艺、质量标准、药效学、药物代谢动力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产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申请获批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创新品种。 项目要求: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候选新药须化学结构新颖(包括新结构和新组分),作用机制明确(或独特),药效确切,毒副作用低;已完成初步药学研究、药效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研究工作。 专题二:新药临床研究和产业化(编号:0933) 项目内容:支持已获临床研究批件的防治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品种(化学药、生物药、中药及天然药物)开展临床试验研究,并完成产业化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研究,申报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