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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12]34号
【颁布时间】 2012-06-08
【实施时间】 2012-06-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66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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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二)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和基础条件。

  

  82.统筹规划,重点投入,建设省、市(州)及重点县(市)互联互通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搞好应急保障、模拟推演、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应用系统的开发和完善。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应急资源数据库,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安监、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切实搞好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效率。(省安监局牵头,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水利厅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省政府应急办配合)

  

  83.督促重点企业建立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各类应急资源数据库,实现快速预警研判、科学决策指挥,并与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省安监局,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省政府应急办配合)

  

  (二十三)加强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

  

  8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动态修订完善。落实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预案报备制度,加强企业预案与政府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要按照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停产撤人。(省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省政府应急办配合)

  

  七、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十四)加强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85.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省安监局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负责)

  

  86.在中小学广泛普及安全基础教育,加强防灾避险演练。(省教育厅牵头,省安监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87.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和 “三项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突出班组长的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将安全知识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将继续教育作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的基本条件。(省安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国资委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88.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省安监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配合,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89.大型企业要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省安监局、省国资委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90.加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省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二十五)推动安全文化发展繁荣。

  

  91.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机制,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省发展改革委、省安监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92.加强安全公益宣传,大力倡导 “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的安全文化。(省安监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电局、省法制办、省政府新闻办、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团省委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93.建设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和安全社区。积极探索企业、社区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农民工安全宣传教育模式等,开展 “安全文化进社区”、“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充分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增强活动的感染力。推动一汽集团、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吉煤集团等重点国有企业及安全基础较好的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引导全省安全文化理论研究和创新,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等在安全文化理论研究中的作用,倡导和鼓励专业文艺团体、企事业文艺团体繁荣安全文艺创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艺活动。推进安全文化理论和建设手段创新,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安全文化建设水平,切实发挥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省安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广电局及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吉林煤监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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