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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强化财政收入管理 1.加强税收收入管理。严格规范执行各项税收减免政策,维护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税收征管,规范收入级次,杜绝税收征管中的“跑、冒、滴、漏”,促进税收收入的规范管理、应收尽收。 2.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认真执行各项非税收入政策,全面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和其它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规范执收单位的收支行为,改进政府行政软环境,为招商引资提供良好条件。 3.严格收入目标管理。细化收入任务,落实目标责任,通过市政府与14个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及相关执收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收入任务分解落实;加强收入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建立财税、土地、人行、国库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究财政收入形势,及时解决和处理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收入目标的完成。 三、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力度 (六)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本级、各县(市)区以及三个开发(度假)区每年财政安排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低于地方财政支出的20%,重点投向城市交通等基础设施、滇池治理与生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与民生工程、社会发展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重大项目前期经费。财政资金主要采取资本金补助、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和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推进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资硬环境。设立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实行滚动使用,扎实、超前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2.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鼓励和支持银企、银建、银农、银文、银社广泛开展合作,引导更多的银行资金投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外援外贷工作,积极争取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政府以及国际组织的贷款赠款支持;根据国家和省的投资方向、支持重点和扶持项目,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努力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七)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 1.建立投融资公司资本金及资产注入机制。结合财力状况,加大对市级投融资公司资本金注入力度;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稳步有序将非经营性资产注入到市级投融资公司;强化投融资公司市场主体地位,推动其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逐步建立市场化项目运作机制,发挥其在投融资工作的引导和带动主体作用,提高投融资能力和资本运作水平,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发展资金来源。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力度。设立融资专项资金,市级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今后视融资成效、使用效果及财力状况逐年增加,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鼓励支持市级投融资平台、14个县(市)区和三个开发(度假)区、呈贡新区、空港经济区大力进行融资,加大两级城建、三级开发区和三大类基础设施融资力度,实现融资大突破。鼓励支持市级各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与银行的合作力度,利用金融资源,加快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建立融资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对市级投融资平台、14个县(市)区、三个开发(度假)区以及市级部门的融资工作以及争取上级项目资金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给予奖励。 3.支持金融产业加快发展。落实《昆明市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支持银行业、保险业、资本市场、担保业、典当业、融资租赁业加快发展等六个配套办法,市级财政设立金融业发展资金,专项用于编制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奖励贡献突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金融服务体系及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中小企业、非公企业融资环境、支持金融产品创新、实施金融人才引进工程以及加强金融培训等方面支出。 4.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引导和帮助昆明企业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对于成功采取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方式融资的市属国有企业以及成功上市的非公企业,根据融资额度,给予经营班子200-300万元的奖励。 5.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融资信用信息库以及中介服务体系等建设。 (八)改革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