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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9]16号
【颁布时间】 2009-03-04
【实施时间】 2009-03-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601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创新财政管理制度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

[接上页]

  (五)预警机制
  
  为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财政部门要与银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当驻昆银行流动性或管理和内部控制出现问题时,即时调回资金,不受评价时间的限制。
  
  三、实施步骤
  
  (一)根据评价激励办法对驻昆银行进行评价,确定集散账户银行和各银行存款分配比例。
  
  (二)根据计算比例,向各驻昆银行进行存款配置。
  
  (三)为保证此次改革平稳过渡,各驻昆银行现有资金存款存量将按照评价后确定的配置比例逐步调整到位。
  
  (四)技术支撑系统等条件进一步成熟后,彻底取消各类资金账户,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通过集散账户统一实现各类资金的归集、调度和收支管理。
  
  四、本方案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昆明市财政性资金存放驻昆银行评价激励暂行办法
  
  昆明市财政性资金存放驻昆银行评价激励暂行办法
  
  为保证财政性资金向银行进行存款分配时的客观公正,并确保存放驻昆银行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引导驻昆银行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支持,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贡献原则
  
  本办法将各驻昆银行对我市社会经济,特别是金融经济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贡献程度作为重要的评价因素。
  
  (二)安全性原则
  
  本办法将财政性资金存放的安全性作为重要的评价因素。
  
  (三)客观性原则
  
  本办法评价指标从相关的不同部门采集,并按一定的权重进行综合评价。
  
  (四)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体系的设计力求简便易懂,具科学性和可比性。
  
  二、评价激励体系
  
  (一)评价指标
  
  1.指标设置
  
  评价指标主要从财政性资金存放的安全性、银行对昆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及银行与政府的合作情况三个方面,分别设置可靠性、贡献度和银政合作三类指标,各类指标又设置相应的分项指标,具体是:可靠性指标下设不良贷款率一项分指标;贡献度指标下设对昆公共项目贷款规模、对昆公共项目中长期贷款规模、对在昆企业贷款增量规模、对昆贷款集中度四项分指标;银政合作指标下设金融办评分和财政评分两项分指标(见表一)。
  
  2.指标权重
  
  根据各指标的相对重要程度,分别对各指标赋予一定的指标权重,各项指标的权重如下:
  
  (1)可靠性指标权重为0.2。
  
  (2)贡献度指标权重为0.7。该指标下的四项分指标权重分别为:对昆公共项目贷款规模0.4、对昆公共项目中长期贷款规模0.3、对在昆企业贷款增量规模0.1、对昆贷款集中度0.2。
  
  (3)银政合作指标权重为0.1。该指标下的两项分指标权重分别为:金融办评分0.5、财政评分0.5。
  
  驻昆银行存在服务不及时,无正当理由压延缴交或支付款项、对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贷款限制支用,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价方法
  
  采用评分法,即将每项评价指标分为多个分项指标,并采用百分制对每个分项指标确定一个分值。评价单个驻昆银行各项指标得分,然后按照权重进行加总,得出单个驻昆银行的最终得分。具体步骤如下:
  
  步骤一:确定指标评分标准,按标准为驻昆银行评分。
  
  根据驻昆银行的实际情况,按照类别要求确定各具体指标的分值(详见表一)。
  
  步骤二:计算单个驻昆银行的得分。
  
  根据预先确定的指标权重,计算单个驻昆银行的得分情况,即各项指标分值乘以权重,加总计算出单个驻昆银行的得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某驻昆银行总评分=可靠性指标评分20%+贡献度指标评分70%+银政合作指标评分10%
  
  其中:
  
  某驻昆银行可靠性指标评分=不良贷款率评分
  
  某驻昆银行贡献度指标评分=对昆公共项目贷款规模评分40%+对昆公共项目中长期贷款规模评分30%+对在昆企业贷款增量规模评分10%+对昆贷款集中度评分20%
  
  某驻昆银行银政合作指标评分=金融办评分50%+财政评分50%
  
  步骤三:计算单个驻昆银行得分的比重。
  
  将单个银行的得分除以各银行得分总和,以此得出财政性资金存款在该银行的配置比例,从而确定财政性资金存款在该行的配置数额,即:
  
  某银行财政性资金存款配置比例=某银行得分÷各银行得分总和×100%
  
  三、评价激励办法的实施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财政性资金存款规模
  
  每年纳入评价范围的财政性资金存款规模由财政部门根据当年财政性资金收支状况确定。
  
  (二)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1.评价范围:总、分行在昆明的各国内驻昆银行。
  
  2.统计口径及内容:以评价范围内的各驻昆银行昆明地区的数据为大口径。评价指标体系的可靠性、贡献度指标的统计口径以银行业管理部门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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