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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7-12-19
【法规编号】 679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第23/2007号行政长官公告,命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在巴黎通过的《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适用於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通知书,以及该公约及其附件的中文正式文本及葡文译本。

[接上页]

  九瓶保龄球(FIQ,国际保龄球联合会)
  
  帆船(ISAF,国际帆船运动联合会)(仅对抗赛舵手)
  
  射击(ISSF,国际射击联盟)(赛外也禁用)
  
  滑雪(FIS,国际滑雪联合会)(跳台滑雪和自由式滑雪)
  
  游泳(FINA,国际业余游泳联合会)(跳水和花样游泳)
  
  摔跤(FILA,国际业余摔跤联合会)
  
  β-阻断剂包括但不仅限於下列物质:
  
  
  
  acebutolol
  
  醋丁洛尔
  
  alprenolol
  
  阿普洛尔(心得舒)
  
  atenolol
  
  阿替洛尔
  
  betaxolol
  
  倍他洛尔
  
  bisoprolol
  
  比索洛尔
  
  bunolol
  
  布诺洛尔
  
  carteolol
  
  卡替洛尔
  
  carvedilol
  
  卡维地洛(卡维地罗)
  
  celiprolol
  
  塞利洛尔(双胺心安)
  
  esmolol
  
  艾司洛尔
  
  labetalol
  
  拉贝洛尔(降压乐)
  
  levobunolol
  
  左布诺洛尔(左旋丁酮心安)
  
  metipranolol
  
  美替洛尔
  
  metoprolol
  
  美托洛尔
  
  nadolol
  
  纳多洛尔(羟氢萘心安)
  
  oxprenolol
  
  氧烯洛尔
  
  pindolol
  
  吲哚洛尔
  
  propranolol
  
  普萘洛尔
  
  sotalol
  
  索他洛尔
  
  timolol
  
  噻吗洛尔
  
  
  
  
  
  特定物质*
  
  特定物质*包括:
  
  麻黄素(ephedrine),L-甲基安非他明(L-methylamphetamine),
  
  甲基麻黄素(methylephedrine);
  
  大麻(酚)类(cannabisnoids);
  
  所有吸入的β2-激动剂(克仑特罗(clenbuterol)除外);
  
  丙磺舒(probenecid);
  
  所有糖皮质类固醇(glucocorticosteroids);
  
  所有β-阻断剂(beta blockers);
  
  酒精(alcohol)。
  
  *“禁用清单可划分出一些特定物质,它们或因属於通用的医药产品而特别容易引起非故意触犯反兴奋剂条例,或不大可能被成功地滥用为兴奋剂。”涉及这些物质的违规行为可从轻处罚,“……只要运动员能证明使用这些特定物质的目的不是为了提高运动成绩……”。
  
  附件II
  
  治疗用药豁免的标准
  
  节选自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治疗用药豁免的国际标准”;
  
  2005年1月1日起生效
  
  4.0 批准治疗用药豁免的标准
  
  运动员可获准治疗用药豁免(TUE),允许使用列入《禁用清单》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治疗用药豁免的申请由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TUEC)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反兴奋剂组织任命。豁免的批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标准:
  
  (评论:本标准适用於《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定义的和受其约束的所有运动员,即健全运动员和残疾运动员。本标准的施行视个人的情况而定。例如,适合於残疾运动员的豁免可能不适合於其他运动员。)
  
  4.1 运动员应在参与赛事至少21天之前,提交治疗用药豁免的申请。
  
  4.2 如果运动员在接受急性或慢性疾病治疗过程中不能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其身体会受到重大损害。
  
  4.3 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治疗性使用,除了在经过对实际病情的治疗身体恢复正常而可以预料的成绩提高之外,不会造成任何额外的成绩改善。对於使用任何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提高内源性荷尔蒙的“正常值范围内偏低”水平,不视为可接受的治疗干预。
  
  4.4 除了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没有其他合理的治疗选择。
  
  4.5 需要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不得完全或部分地归因於过去对禁用清单上任何物质的非治疗性使用。
  
  4.6 如果出现如下情况,批准机构将撤销治疗用药豁免:
  
  a. 运动员未及时遵守批准豁免的反兴奋剂组织规定的要求或条件。
  
  b. 批准的治疗用药豁免期限已经期满。
  
  c. 通知运动员反兴奋剂组织已经撤销其治疗用药豁免。
  
  (评论: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须为每一项治疗用药豁免确定明确的期限。可能有这样的情况:治疗用药豁免已经到期或被撤销,但在运动员的体内仍然存在禁用物质。在这种情况下,对阳性结果进行初步审查的反兴奋剂组织将考虑该结果是否与治疗用药豁免到期或撤销的时间相吻合。)
  
  4.7 对治疗用药豁免的申请不做追溯性批准的审查,除非:
  
  a. 需要进行急救或急性病治疗,或
  
  b. 由於特殊情况,在兴奋剂检查之前,申请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机会提交申请,或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没有足够的时间或机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评论:在提交治疗用药豁免申请之前,由於医疗急救或急性病症而需要使用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的情况并不常见。同样,由於比赛在即而需要加急审查治疗用药豁免申请的情形也不多见。批准治疗用药豁免的反兴奋剂组织应有能处理这种情形的内部程序。)
  
  5.0 信息的保密
  
  5.1 申请人必须出据书面许可,同意将与申请有关的所有信息传递给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的成员以及其他必要的独立医学专家或科学专家,或传递给所有参与治疗用药豁免的管理、审查或上诉的必要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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