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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8.0 简短治疗用药豁免(ATUE)运用程序 8.1 应承认,列入《禁用物质清单》的某些物质是治疗运动员人群的常见病所使用的。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全面采用第4节和第7节所介绍的程序。因此,确立了简短治疗用药豁免程序。 8.2 这种简短程序可允许使用的禁用物质或禁用方法严格限定於:吸入使用b2-激动剂(福莫特罗-formo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沙美特罗-salmeterol和特布他林-terbutaline)和非系统途径使用糖皮质类固醇(glucocorticosteroid)。 8.3 如需使用上述任何物质,运动员应向反兴奋剂组织提供说明治疗必要性的书面医疗证明。附录2所载的这种医疗证明应说明诊断、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如果适用,还须说明为作出诊断而进行的任何检查(无需实际结果或详细情况)。 8.4 简短程序包括: a. 一旦反兴奋剂组织收到内容完整的医疗证明,根据简短程序对使用禁用物质的批准即生效。内容不完整的医疗证明必须退还申请人。 b. 一旦收到内容完整的医疗证明,反兴奋剂组织应立即通知运动员。还应根据情况通报运动员所属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国际单项体育协会和国家反兴奋剂组织。反兴奋剂组织只是在收到国际级运动员的医疗证明後才通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 c.不得对简短治疗用药豁免通知书进行追溯性批准的审查,除非: ——需要进行急救或急性病治疗,或 ——由於情况特殊,在反兴奋剂检查之前,申请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机会提交申请,或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没有足够的时间或机会收到申请。 8.5 a.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或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在简短治疗用药豁免期的任何时候均可进行审查。 b. 如果运动员要求对简短治疗用药豁免的撤销决定进行审查,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须能够要求运动员补充必要的医学信息,其费用由运动员承担。 8.6 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或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治疗用药豁免委员会可在任何时候撤销简短治疗用药豁免,并应立即通知运动员、所属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所有相关的反兴奋剂组织。 8.7 撤销的决定应在通知运动员後立即生效。但该运动员可根据第7节的规定申请治疗用药豁免。 9.0 信息交流中心 9.1 要求各反兴奋剂组织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提供治疗用药豁免的所有信息以及第7节规定的全部佐证文件。 9.2 就简短治疗用药豁免而言,各反兴奋剂组织应按第8.4节的规定,向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提供国际级运动员提交的医疗申请。 9.3 信息交流中心应保证对所有的医疗信息严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