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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41、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深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十百千工程”,提升教育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80%以上学生就读达标高中的目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婴幼儿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2、创新计生工作机制,更加注重生育关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牵头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3、加快推进漳州体育场建设,推动县(市、区)新建一批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市第六届农运会,积极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4、认真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145、深入实施《文化强市纲要》,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6、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重视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文化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品牌。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7、完成第二轮修志。牵头单位:市方志委;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督查室。 148、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及依法治市“三五”规划,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49、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大从源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50、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秘书二科。 15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各业务科。 152、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制,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新一轮“平安漳州”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行社区矫正试行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53、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发挥民族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54、加强气象、地质、防震减灾等工作。加快漳州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的论证、立项和选址工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农村科。 155、做好口岸开放、海防、反走私、打击假烟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口岸海防办、打私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边防支队、漳州海关缉私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外经科、经贸科。 156、积极支持驻漳部队建设,做好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等工作,提升双拥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市国动委、国家安全局、支前双拥办、人防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