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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0页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141、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深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名师十百千工程”,提升教育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80%以上学生就读达标高中的目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婴幼儿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支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2、创新计生工作机制,更加注重生育关怀,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牵头单位:市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3、加快推进漳州体育场建设,推动县(市、区)新建一批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办好市第六届农运会,积极备战第十四届省运会。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4、认真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145、深入实施《文化强市纲要》,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6、加快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重视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推进文化精品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品牌。大力发展农村文化,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147、完成第二轮修志。牵头单位:市方志委;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督查室。
  
  148、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及依法治市“三五”规划,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49、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大从源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牵头单位:市信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50、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秘书二科。
  
  15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市安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各业务科。
  
  152、全面落实综治责任制,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新一轮“平安漳州”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行社区矫正试行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牵头单位:市综治办、公安局、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53、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发挥民族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政法科。
  
  154、加强气象、地质、防震减灾等工作。加快漳州新一代天气雷达项目的论证、立项和选址工作。牵头单位:市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地震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农村科。
  
  155、做好口岸开放、海防、反走私、打击假烟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口岸海防办、打私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边防支队、漳州海关缉私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外经科、经贸科。
  
  156、积极支持驻漳部队建设,做好国家安全、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等工作,提升双拥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市国动委、国家安全局、支前双拥办、人防办;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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