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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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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抓住台湾22家农工商同业公会入驻漳州的机会,举办一批产业对接活动,推进各县(市、区)、重点开发区与台湾行业公会合作建设一批台湾工业园,推进台湾产业组团式、整体式转移,争取在石化、电子、光电、机械等重点产业整体对接上实现新突破。牵头单位:市外经局、发改委、农办、台办、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外经科。
  
  17、贯彻《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进一步深化细化漳台农业产业对接方案,加大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的引进推广力度,促进漳台农业合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牵头单位:市农办;配合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外经局、台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农村科。
  
  18、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扩大规模、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台湾农业外移基地、台湾农业良种引进消化基地和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基地。牵头单位:市农办、林业局、农业局、外经局、台办,漳浦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农村科。
  
  19、加强两岸金融合作,争取在利用台资兴办村镇银行、两岸跨境贸易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上有新进展。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银监局;配合单位:市金融系统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
  
  20、充分发挥台湾文化重要发祥地优势,深入挖掘祖地文化内涵,加强与台湾基层民众的交流交往,努力以文化促往来、促沟通、促合作、促发展。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台办、民族宗教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21、全力参与第二届“海峡论坛”活动,精心办好陈元光及其部属后裔千人回漳谒祖系列活动、第三届国际开漳圣王文化联谊大会和海峡两岸青年联欢节。牵头单位:市台办、文化与出版局、团市委,云霄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外经科。
  
  22、规划建设元光文化生态园、海峡两岸地方文献交流馆等一批漳台文化交流合作项目。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文化与出版局、发改委,芗城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台办;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23、鼓励台商投资文化产业,加快建设福建(漳州)闽台文化影视城、平和三平祖师文化园、海峡印刷工业园、海峡印刷技术学院等项目。牵头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广电局、台办、民族宗教局、教育局,龙文区人民政府、平和县人民政府、华安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24、鼓励台资投资兴办教育机构,扶持天福茶学院发展,支持台商创办台商子弟学校及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台办、农办;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25、支持漳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促进台湾科技成果与漳州技术需求有效对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台办;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26、加强与台湾旅游合作,打响“海峡旅游”品牌。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台办;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二)突出扩大内需,确保经济持续较快增长
  
  27、以重点项目带动投资扩张,市级以上在建重点项目安排229个,年度计划投资339.3亿元,增长31.2%,新开工项目64个,力争建成投产项目63个,其中列入省级在建重点项目47个,年度计划投资190.1亿元,增长44%。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28、加快生产性项目建设进度,组织实施137个重点产业项目,尽快形成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外经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
  
  29、古雷石化和福欣特钢两个特大项目投资规模力争超过100亿元,形成明显的形象进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外经局、经贸委,古雷开发区管委会、龙池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30、紧密跟踪今年中央扩大内需投向,积极主动向上沟通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扩大内需项目盘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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