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漳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漳政办[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2
【实施时间】 2010-03-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47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1、放开投资领域,放宽市场准入,拓宽民间投资渠道,促进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良性互动。牵头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32、落实省里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的部署,全面加快铁路、高速公路、码头航道建设。今年交通基础设施计划投资90亿元,其中:高速公路投资42亿元,铁路投资28亿元,港口航道投资9亿元,普通公路投资11亿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铁路办、港口管理局、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交通国土科。
  
  33、力争建成厦漳高速拓宽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交通国土科。
  
  34、加快厦深和龙厦铁路漳州段、港尾铁路、厦成高速漳州段、招银疏港高速、海西高速公路网长泰美宫至陈巷段、漳州开发区四区工程、厦漳跨海大桥、省道东东线漳州段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铁路办、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公路局,漳州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交通国土科。
  
  35、开工建设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漳州天宝至诏安段、漳州南联络线、古雷铁路支线、古雷开发区大吨位码头泊位和航道工程等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铁路办、港口管理局,古雷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交通国土科。
  
  36、力争沿海大通道龙海、漳浦、云霄、东山局部路段动工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交通国土科。
  
  37、切实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努力推进云霄核电、厦漳城市轻轨、厦漳海底隧道、漳州机场等86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38、强化信息基础设施和网络平台建设,发展第三代移动通讯网,加快数字广播电视网络改造,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信息基础设施对接。牵头单位:市信息化办、经贸委、广电局、漳州移动公司、漳州联通公司、漳州电信公司;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社会事业科。
  
  39、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双百”市场和“新网”工程,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建材下乡政策,扩大家电、汽车以旧换新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牵头单位:市经贸委、财政局、建设局、农办、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
  
  40、培育发展房地产市场,引导房地产投资持续增长,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房管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建设科。
  
  41、实施好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汽车消费空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配合单位:市经贸委;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
  
  42、积极开拓旅游市场,发挥旅游休闲消费对居民消费的综合拉动作用。牵头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市文化与出版局、经贸委、体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社会事业科。
  
  43、抓好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重要商品、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和调控保障,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经贸委、卫生局、工商局、物价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
  
  (三)突出结构调整,全力推进产业发展壮大
  
  44、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争取按新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60家。深入实施“蓝火计划”,推进中国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漳州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一批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引导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力争在一些核心技术上实现突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经贸科、社会事业科。
  
  45、用好“6·18”平台,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跟踪科室:市政府办计财科。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