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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五条 履约保障交易双方可协商签署或安排如下履约保障文件: (一)《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转让式履约保障文件》; (二)《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质押式履约保障文件》; (三)其他保障安排。 第六条 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构成交易一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事件: (一)交易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或未按主协议第四条第(一)款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且在另一方发出的未履约通知生效后的第3个营业日届满时仍未纠正的。 (二)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者未按其签署或出具的履约保障文件的约定履行有关义务且在适用的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纠正的;或对其签署或出具的履约保障文件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履约保障文件的有效性予以否认或明示将拒绝履行;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文件在其所保障的交易项下义务履行完毕前提前到期、终止或失效(该履约保障文件按照其条款正常到期、终止或失效的情况除外)。 (三)交易一方对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本协议的有效性予以否认或明示将拒绝履行。 (四)交易一方在本协议下或该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者在履约保障文件下作出的某项声明与保证被证实在作出或被视为作出之日存在实质性的不实陈述、误导或重大遗漏。 (五)在交易一方或该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者发生分立后仍然存续,或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重组,或把其实质性资产转移到另一实体的情况下,该最终存续、承继或受让的实体未能履行或明示将不履行前述交易一方或履约保障提供者在本协议或原履约保障文件下的义务,或未经另一方同意,该最终存续、承继或受让的实体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未获得原履约保障文件的保障。 (六)交叉违约。若交易一方、该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者或在补充协议中为本款目的而指定的针对该交易一方的特定实体在其他债务文件下出现违约且在适用的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纠正,从而导致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也构成该交易一方对本协议的违约,即交叉违约: 1、其他债务文件下的债务被宣告或可被宣告加速到期,且该等债务的累计本金数额超过交叉违约起点金额; 2、其他债务文件下的债务虽不存在被宣告或可被宣告加速到期的情形,但出现付款违约,且该等违约累计金额超过交叉违约起点金额。 除非交易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有约定,其他债务文件指借款合同、债券及其担保协议。交叉违约起点金额是指触发交叉违约的最低违约金额;交易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适用于交易一方的交叉违约起点金额,若无约定,则视为对该交易一方不适用交叉违约。 (七)特定交易下违约。若交易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适用本款,则在已有效达成的特定交易下,交易一方、该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者或在补充协议中为本款目的而指定的针对该交易一方的特定实体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构成该交易一方对本协议的违约: 1、对该特定交易予以否认或明示将拒绝履行; 2、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且该不履约行为导致该特定交易发生清算、被提前终止或义务被宣告加速到期的情形; 3、未按约定在该特定交易的最终支付日履行支付义务,或未支付与该特定交易的提前终止有关的任何款项,且在适用的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纠正的; 4、未按约定履行任何交付义务,且在适用的宽限期届满时仍未纠正的,导致该特定交易所属协议下的全部交易发生清算、被提前终止或义务被宣告加速到期。 但若上述第2、3或4项的情形是由于一个相当于主协议第七条第(一)款或第(三)款所述事件导致的除外。 (八)交易一方、该交易一方的履约保障提供者或在补充协议中为本款目的而指定的针对该交易一方的特定实体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构成该交易一方对本协议的违约: 1、解散(出于联合、合并或重组目的而发生的解散除外); 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3、书面承认其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4、为其债权人利益就其全部或实质性资产达成转让协议或清偿安排,或就其全部或大部分债务的清偿事宜与债权人做出安排或达成和解协议; 5、自身或其监管部门启动针对其的接管、破产、清算等行政或司法程序;或其债权人启动针对其的接管、破产、清算等行政或司法程序,导致其被依法宣告破产、停业、清算或被接管,或上述程序在启动后30天内未被驳回、撤销、中止或禁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