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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7]119号
【颁布时间】 2007-12-03
【实施时间】 2007-12-31
【法规编号】 1197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精算报告编报规则的通知(2007修订)

[接上页]

  · 其它兼业代理指非银行邮政兼业代理销售的业务;
  
  · 保险经纪业务指由保险经纪公司代理销售的业务;
  
  · 其它指非上述销售渠道销售的业务。
  
  关于填报内容参见表2-2的说明。
  
  4.委托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统计表
  
  委托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统计表要求填报健康保险委托管理基金、企业年金等委托管理业务的管理费收入。
  
  5.业务利润分析汇总表
  
  本表是公司年度利润表关于各业务类型的细分,能够反映公司各业务的利润情况。按承保方式的不同划分为个人业务、团体业务和其它业务,其中银行业务需要单独列报。此处的其它业务包括委托代管集团业务。与此同时,为了更好的反映公司的业务状况,设计如下业务指标:
  
  · 费用率(行9.1):等于业务及管理费(行2.14)÷ [保险业务收入(行1.2)- 分保费收入(行1.2.4)]
  
  · 佣金和手续费率(行9.2):等于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行2.9)÷ [保险业务收入(行1.2)- 分保费收入(行1.2.4)]
  
  · 首年期缴佣金和手续费率(行9.2.1):等于[首年期缴手续费支出(行2.9.1)+ 首年期缴佣金支出(行2.9.4)] ÷ 首年期缴保费收入(行1.2.1)
  
  · 首年趸缴佣金和手续费率(行9.2.2):等于[首年趸缴手续费支出(行2.9.2)+ 首年趸缴佣金支出(行2.9.5)] ÷ 首年趸缴保费收入(行1.2.2)
  
  · 续年佣金和手续费率(行9.2.3):等于[续年手续费支出(行2.9.3)+续年佣金支出(行2.9.6)] ÷ 续年保费收入(行1.2.3)
  
  6.再保险业务报告
  
  再保险业务报告包括“再保险业务安排的说明”、“表2-6-1再保险业务统计表--分出业务”和“表2-6-2再保险业务统计表--分入业务”。
  
  “再保险业务安排的说明”要求具体地描述公司有关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情况,内容包括:
  
  · 总精算师关于再保安排合理性和充足性的声明;
  
  · 各再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例如分保类别、自留额、最高限额以及相应之再保险费率等信息;
  
  · 如果公司的再保险安排中包括财务分保的,要对所涉及的财务分保作出说明。
  
  “表2-6-1:再保险业务统计表--分出业务”记录本年度分出业务情况。除财务分保外,每一分保合同及其所涉及的业务分类要求逐一编号,按下述要求填报:
  
  列(1):承保类型区分个人业务和团体业务;
  
  列(2):业务分类区分传统寿险、分红寿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分类定义参照总体说明;
  
  列(3):公司名称填报分出业务接受方(再保险公司)的名称;
  
  列(4):分保类型填报分保合同的类型,包括法定分保、溢额分保(自动分保和临时分保)、共保、巨灾再保险等。财务分保内容不在本表中反映;
  
  列(5):分出保费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出业务本年度的分出保费,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6):分保佣金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出业务本年度的分保佣金收入,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7):纯益手续费返还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出业务按分保合同约定本年度的纯益手续费返还收入,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8):摊回分保赔款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出业务本年度的摊回分保赔款收入,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9):保单责任准备金抵扣填报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出业务年末保单责任准备金抵扣额;
  
  列(10):分保业务净额填报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出业务本年度的分保业务净额。
  
  分保业务净额 = 分出保费 - 摊回分保手续费(分保佣金 + 纯益手续费返还)- 摊回分保赔款
  
  行A.1至行A.6为相关个人业务分出业务情况的汇总;
  
  行B.1至行B.6为相关团体业务分出业务情况的汇总;
  
  “表2-6-2:再保险业务统计表--分入业务”记录本年度分入业务情况。除财务分保外,每一分保合同及其所涉及的业务分类要求逐一编号,按下述要求填报:
  
  列(1):同表2-6-1;
  
  列(2):同表2-6-1;
  
  列(3):公司名称填报业务分出方的公司名称;
  
  列(4):同表2-6-1;
  
  列(5):分入保费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入业务本年度的分入保费,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6):分保佣金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入业务本年度的分保佣金支出,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7):纯益手续费支出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入业务按分保合同约定本年度的纯益手续费返还支出,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列(8):分保赔款支出为各编号所对应的分入业务本年度的分保赔款支出,填报口径与公司会计报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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