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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颁布时间】 2008-12-29
【实施时间】 2008-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200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5)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2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现市人防办),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组成如下:
  
  主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珠海警备区分管领导
  
  市地震局分管副局长
  
  副 主 任: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市建设局分管领导
  
  市人防办分管领导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派出联络员1人、市科技局(市地震局)工作人员20人、市人防指挥中心10人和市应急办工作人员5人等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与灾区人民政府、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起草指挥部文件、现场工作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5)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 现场指挥部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后,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需要,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较大地震灾害现场总指挥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珠海警备区、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地震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灾区的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的区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同志和相关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分析、判断地震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震情监测预报、灾情评估、抢险修复、物资供应、灾民安置、通讯保障、安全保卫、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的工作。
  
  3.4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责任单位:市府办公室(市应急办)。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抗震救灾重大事件协调和综合情况上报工作。
  
  (2)救灾抢险组
  
  责任单位:珠海警备区部队和武警部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求,及时组织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向省军区请示派部队增援受灾地区。
  
  (3)医疗卫生组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急救队伍、防疫队伍进入灾区;建立灾区临时治疗点进行现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加强灾区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防止和控制疫情发生。
  
  (4)治安消防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主要职责:负责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稳定;负责加强对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品的治安保卫工作进行重点指导监督;负责加强灾区交通管理,控制非必要人员、车辆进入灾区,维持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加强灾区防火、防毒、防爆工作。
  
  (5)物资供应组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粮食局)、市经贸局。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灾区救灾物资(主要是粮食、副食品、生活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和油料、然料等生产资料)的救援计划;启动《珠海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工作预案》,做好救灾物资供应和拨调工作。
  
  (6)通讯联络组
  
  责任单位: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讯公司珠海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珠海分公司。
  
  主要职责:采用一切有效措施尽快修复被损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讯的畅通,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市地震部门、灾区现场救灾指挥部通讯联系的畅通;确保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省、市、区及各职能部门通讯联系的畅通。
  
  (7)生活安置组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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