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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是政策扶持一点。由政府划拨改造用地,职能部门给予减免相关费用,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2.外部引入资金参与改造。 通过合作方式,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在政府提供用地的基础上,由投资商全资投入开发建设,并提供一定数量的住房给政府作为解困房,其余的可按商品房出售,具体比例及规划另行规定。 三、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 (一)总体规划和目标。 根据市、区安居工程工作方案和农场改制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城镇发展需要和实际,危房改造将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分类、科学有序地实施,归难侨危房改造力争在2008年底完成省要求的任务,2009年底前完成其全部改造,华侨农场全部危房改造力争在2010年前完成。 (二)用地和配套设施规划。 1.用地规划 危房改造用地由各镇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改造需要做出计划,报金湾区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国土规划部门审定,本着节约用地、规范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统一规划。 2.配套设施规划 新建小区的各项基本生活配套设施由政府投入完善,与居住生活紧密相连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如市场、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根据实际需要一并配套建设,或预留用地空间,再根据区域居住人口变化情况调整布局,逐步配套完善。 (三)改造时间安排。 改造危房总户数为7706户,其中经国家确认的归难侨1315户。具体计划如下: 2007年,改造户数约为1400户。新建小区三个,其中红旗一个约320户,平沙一个约360户,南水一个约120户;就地改造点两个,约200户,分别在平沙镇前进、前锋社区;加固、维修住房400户(套)。 2008年,改造户数约为1600户。新建小区两个,其中红旗、平沙各一个,约800户;就地改造点1-2个,均在平沙镇,约150户;加固、维修住房500户(套);廉租房出租150户。 2009年,改造户数约为2100户。新建小区三个,红旗、平沙、南水各一个,其中南水镇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就地改造点两个,均在平沙镇,约300户;加固、维修住房600户(套);廉租房出租约200户。 2010年,改造户数约为2606户。新建小区三个,其中红旗一个,平沙两个;就地改造点两个,均在平沙镇,约300户;加固、维修住房800户(套);廉租房出租约506户。至此基本完成改造任务。 改造计划中,新建小区的数量和户数根据当年政府财政能力和职工购房能力的变化而调整,其他改造方式的户数也作相应调整。 四、危房改造实施 华侨农场危房改造由市平沙红旗白藤农场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协调、市住房办负责指导,市国土规划部门积极配合,金湾区政府负责危房改造具体实施,金湾区农场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金湾区监察局、审计局组成监管小组负责危房改造实施的监管。 五、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做好群众工作,转变职工居住观念 金湾区及平沙镇、红旗镇要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对农场改制中住房解困的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做好群众工作,用政策引导职工转变居住观念,用成果感化农场职工,使之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平沙红旗白藤农场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4 平沙红旗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 工作责任分工和任务分工 为做好我市平沙红旗农场改革与发展工作,珠海市成立了市平沙红旗白藤农场改革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单位为:金湾区政府、斗门区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法制局、市侨务局、市住房办、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中级法院。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农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政策和事项,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工作责任分工 市政府领导农场改革与发展并给予政策扶持,市平沙红旗白藤华侨农场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场改革发展协调督促工作。金湾区政府是华侨农场改革与发展的主体,负责实施改革发展方案和制定各项工作实施细则、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华侨农场中长期改革和发展总体规划,保证农场改革与发展任务顺利完成。平沙镇、红旗镇在金湾区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各项改革与发展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给予金湾区、平沙镇、红旗镇必要协助支持。 二、工作任务分工 (一)管理体制改革。由金湾区政府具体负责,市侨务局协助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