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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新农村建设规划。以村为建设单位,先搞中心村和大村,每年完成全省20%行政村的新农村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包括产业发展规划、村庄建设布局规划、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规划、村容村貌整治规划、农村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农村公益服务设施规划等。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到2010年,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要实现通水泥(油)路,县乡公路要实现高、次级化。大力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和安全饮水工程,加大集中连片供水工程建设和对现有供水工程的改造,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全省约1000万人口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使全省农村人口基本达到饮水安全标准,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乡镇供水覆盖率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用电覆盖率。加快农村广播电视和电话“村村通”工程实施进度,逐步实现“户户通”。加快乡村绿化和小流域治理,加大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力度,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3)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搞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积极推广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加大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力度,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从2006年起,太行山、晋西北农村地区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在全省推行。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坚持以集体举办为主,建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健康需求的村级卫生机构,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到2006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有一个卫生所(室);到2010年,农村甲级卫生所要达到50%以上。要分期分批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2006年按要求扩大到40%的县(市、区),2007年扩大到60%,2008年扩大到80%,201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省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稳定农村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要以县为重点,以乡 (镇)、村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起布局合理的县、乡(镇)、村、户四级文化网络体系。搞好文化先进县创建活动,实现“县县有图书馆和文化馆”的目标;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力争乡(镇)文化站达标率、村文化室普及率达到50%,鼓励乡村两级文化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场所建设,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农村特困居民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实现2010年全省农村特困人口“应保尽保”的目标,并将救助标准由2006年的 200元/人/年提高到500-600元/人/年以上。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到2010年将全省农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不断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增加供养资金,提高供养标准,探索供养模式,到2010年,全省农村的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集中供养率达到25%。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大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支持力度,做好重点地区(工业大县、经济强县、城乡结合部)、重点人群(小城镇农转非人员、乡镇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计划生育优待户、村干部和有稳定收入人群等)的保费收缴工作,力争“十一五”期末,全省适龄农民参保率达到20%以上。 (4)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十一五”期间,要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开展以“四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程。突出以街巷硬化、四旁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为主要内容,彻底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从根本上改变我省农村的人居环境。“十一五”期间,组织开展1.5万个左右的大村及中心村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每年安排3000个村,其中规划编制每个村省补助2万元,年需0.6亿元;街巷硬化每个村按2公里计,每公里省补助5万元,每年需3亿元;四旁绿化每个村省补助苗木费1万元,年需3000万元;环境净化(垃圾处理、排水系统建设等)每个村省补助1万元,年需3000万元;路灯亮化每个村省补助1万元,年需3000万元。以上五项,每年需省级投入4.5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