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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6]89号
【颁布时间】 2006-11-29
【实施时间】 2006-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31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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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有利条件
  
  1.国家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对农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党和国家对新形势下的农业发展在认识和政策取向上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出台了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如减免农业税、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种粮农民进行“三项补贴”,扶持粮食生产、扶持发展养殖业带动粮食增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加工等。“十一五”期间,在继续贯彻和完善上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国家必将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与保护力度。今后国家将不断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结构,新增财力将重点投向“三农”,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在建立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制度和长效机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新的重大措施。我省也将会在切实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强农业竞争力;切实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切实打破城乡分割机制,实现城乡互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
  
  2.“十五”期间农业建设成效显著,为“十一五”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发展着力推进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并取得初步成效。通过“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蔬菜水果产业区”和“东西两山优质杂粮干果产业区”建设,优质杂粮、草食畜、水果、蔬菜等主导产业实现了向优势产区集中,农业结构逐步趋向合理。通过实施农业产业化“百龙工程”,进一步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推进。通过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实施了小流域治理水保工程、农村饮水解困等水利工程、“引黄工程”实现了引水到太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村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了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首都水资源保护及种子工程、沃土工程、农村沼气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这些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为“十一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3.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为我省农业发展带采新的机遇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支持中部地区发挥比较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改革开放和发展步伐,加强现代农业和重要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提高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这是一项机制大创新、资源大整合、产业大优化、社会大联动的系统创新工程。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就是要坚持突出特色、集成资源、整体优化、联动推进的原则,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激活科技源、拉长产业链、构筑城市群、推动大物流、搞活大市场,最终实现中部地区创新发展。地处中部地区的我省,经济发展的特点是长期以来以煤炭、重化工为支柱产业,与兄弟省市有优势互补、经济联动的特殊优势,农业发展也别具特色。进入结构调整的新阶段以来,我省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特色农业等方面已经迈出了新的步伐,打下了一定基础。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为我省农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4.全省经济发展形势总体看好,可为农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经济结构调整中,我省千方百计延伸产业链,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着力打造能源、金属材料工业两大优势产业。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近年来连续位于全国前列,2004年以来,全省经济发展创20年来最高水平,目前全省经济发展形势总体看好。财政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为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供了资金保证,为农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通过新型能源、金属材料工业产业链的延伸,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开辟了新的空间。随着社会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及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社会对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将提出更高的要求,必将促进农业产业化向纵深发展,推动农业实现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
  
  第三章 “十一五”发展思路及建设重点
  
  “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实现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重要机遇期,必须紧紧抓住这次机遇,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努力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快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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