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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晋政办发[2006]89号
【颁布时间】 2006-11-29
【实施时间】 2006-1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031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2、积极推进农村民主建设
  
  在农村普遍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农村财务公开制度,建立规范的民主运行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规范化管理,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途径,积极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电算化,规范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农村经营管理效益。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素质,强化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争取到2010年,使农村财会人员达到中等学历水平,轮训村组干部和民主理财人员,推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和电算化的乡村达90%以上,农经管理信息化的乡村达80%。
  
  3、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形式
  
  鼓励和扶持农民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在生产服务、资金信息、储运加工、市场营销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合作经济组织。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形成农民的自我保护机制。争取到2010年,全省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月前的2000个发展到1.5万个,参加农户由现在的32万户增加到320万户,要依法保护各类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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